從城中城看社會福利 盼解決弱勢的居住正義

(相片提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事轉播)

【邱國榮採訪報導】高雄市「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這起事故凸顯貧窮人的居住問題,對此,內政部提出的解方是要求強制成立管理委員會,而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吳玉琴,在18日質詢時指出,強制大樓成立管委會並非萬靈丹,弱勢地區的都更,需要專案輔助。

吳玉琴表示,這起事故,因為柵欄被鐵鍊鎖住,市府只能貼改善通知來看,法規的強制力顯然不足;有了強制進入建築物健檢法規後,配合《建築法》第81條「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前項建築物所有人住址不明無法通知者,得逕予公告強制拆除。」才有辦法面對類似「城中城」建物的問題。

如果評估需要拆除、走「都市更新」程序,吳玉琴最關心的是弱勢住民的安置服務。她指出,如果沒有社宅可做為籌碼,都更或災民安置將面臨很大的困難;如果要都更,可參考台北市斯文里的做法,高雄市務必成立專責機構駐點「城中城」,及都更陪伴團隊,並且安排入住鄰近社會住宅。

她表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來,高雄市新完工的戶數是122間,興建中尚未完工為245間,近期看到的量體總計367戶,因此,很難透過社宅的中繼來解決高雄市的都更安置問題,但目前中央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和高雄市府有積極協助,規劃中還有8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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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吳玉琴立委辦公室主任孫一信,在23日受訪表示,內政部提出強制成立管委會,這沒有辦法解決「城中城」發生大火事故的問題。他指出,「社會沒辦法面對貧窮的人的居住問題,這種問題會層出不窮,不是更多的強制或更多對於屋主或住戶的苛責,這對於城中城這種樣態是沒有用的。」他說,從長期推動社會住宅的立場與社會福利角度來看,貧窮人花20幾萬元買危險區域的10幾坪房,卻失去領取社會福利身分的取得,導致無法抽籤社會住宅或取得相關社會補助,這個就是《社會救助法》的一個陷阱。他表示,高雄社會住宅的量體,將來會越來越多,貧窮的屋主或租屋戶都應該優先被安排,還要考慮到,他們恐無法負擔將來的社宅租金,因為以現在新蓋社宅比照周邊房租8折來看,他們租不起,因此要有其他的社會補貼進去協助,才有可能入住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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