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育臻編譯】10月8日在亞洲教協(CCA)全體會議上,由國會議員、法界知名人士、人權鬥士及宗教領袖組成的專家小組,提出多管齊下的戰略建議,小組成員同時以各自經驗為例,分享能促進、保障宗教自由及少數群體權益,並與其他相關人士建立關係的有效方式。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憲法律師邱進福(Andrew Khoo)分享了「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事工的指導原則。他表示教會需審視並反思組織內部,更直言,若教會不能成為問題的「解方」,那教會便成為「問題本身」的一環。他也拋出問題供與會者思考:「教會究竟是制度化權力結構的一部分,或是為人民發聲的代表,還是介於兩者之間?教會是保護者,抑或是加害者?」

斯里蘭卡國會議員蘇曼提朗(M. A. Sumanthiran)則分享削弱社區極端主義傾向的策略。他指出,可以透過網路呼召青年,參與訪視大小城鎮,並將區域領袖聚集起來,鼓勵其一同進行事工,從基層重振關係,以防堵宗教極端主義的攻擊或事端發生。印度人權運動家兼記者約翰•達亞爾(John Dayal)提及機構權力衰落及極端主義對少數群體造成的障礙,他呼籲印度的基督教少數群體不要陷入分化和對立,必須互相合作才能集中力量。

身兼巴基斯坦教會成員的巴基斯坦執政黨議員舒尼拉•露絲(Shunila Ruth)則提出建設性對話的重要性,表示應關注宗教、文化、政治及經濟的整體發展。她分享巴基斯坦政府為解決宗教衝突而採取的政策,及法律實施上面對的挑戰,「我們不需要更多的法律規定,我們需要更強烈的警覺心改變思維模式。宗教領袖可以成為教育我們人民的盟友,特別像是巴基斯坦的教會們。」

負責印尼「宗教間對話與合作」的總統特使沙菲克•穆格尼(Syafiq A. Mughni)教授則提及該國面臨的困境,及宗教間的緊張情勢。他指出部分宗教群體可能因政治操作而被犧牲利益的現狀,並強調各宗教間的信任與尊重,對於加強宗教合作至關重要。穆格尼同時也擔任印尼伊斯蘭組織穆罕馬迪亞(Muhammadiyah) 中央委員會主席,他也透過積極案例,說明如何在印尼當地高衝突地區,利用「教育」來授予宗教領袖及機構權力。(資料來源: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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