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姓名的重量

一起關心《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

(相片提供/Pixabay)

◎ Umav(布農族青年)

憲法新制上路後,2022年1月17日司法院大法官展開了第一場的言詞辯論案,涉及《原住民身分法》的釋憲聲請。弔詭的是,這場辯論案引起原住民族內部相當大的爭議,也引起空前的投書熱潮與網路媒體關注。主要原因是,有一方的聲請人為漢人與原住民通婚家庭,他們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的內容有違憲之虞,並訴求其所生子女要「同時從漢族父親的姓氏,並依血緣繼承原住民母親的原住民身分」,並聲稱「因為漢姓對原住民沒有意義」。

此訴求掀起眾人展開血統主義和文化認同主義的辯論,筆者更認為,此聲請舉動將「決定誰是族人」的族群自決權議題拉低層級,改交由政府/殖民體系來決定,加上部分輿論對法案穿鑿附會的解釋,一時之間造成原住民族群家庭之間的對立。也因為社群網路對不同受眾的影響力,造成世代對話的落差和自我認同焦慮。

筆者認為,對法律的討論若僅淪為血統主義或框架式的身分論述,似乎也讓原運時代以來至今的原住民族正名倡議和族群轉型正義淪為笑柄。

其實,由於歷史與政策的發展,族人現今使用的漢姓已經帶來新的文化意義,也確實高度連繫著家族、家團的辨認關係。不過筆者在身分證上已經更進一步的恢復使用族文姓名,彰顯和認同我與布農社群的關係。因為名字不僅是個人的自我認同,更牽涉到一個早於自我、存在許久的群體文化和集體記憶。身為原住民,你的姓名會成為最具體且責無旁貸的、關於身分認同的倡議。

原住民族權利是集體性的權利,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追求的也是集體性的權利恢復,無法避免在族群主體性位置來辯證是否為族群所接納。的確也有人根據《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進行原住民身分的申請與撤銷,將原住民身分當作工具,因此我很清楚「有血緣就有身分」是荒謬的說詞。因為,就有阿美族血緣者突然邀請大家去「祖國中國」「回家」看一看啊。

然而「minBunun」(布農語:成為人)、「Tayal balay」(泰雅爾語:真正的人)的路上,從來就不僅僅是自我宣稱,更是回應集體性、政治性的身分政策。在現有的社會風氣與法律體制下,「成為原住民」也意謂著承擔壓力,不管是共同對抗現代社會仍然存在著的歧視與壓迫,或者是實際被原住民族群體接受與否。我認為,不夠適切的法律勢必要有討論和修改的空間,然而在更理想的「身分法」能依各族自主意願設計完成之前,我們能以實踐認同的舉措成為真正的家人。此釋憲聲請案,大法官預計會在今年4月1日做出回應,呼籲眾人一同來關心原住民族文化的存續與自決。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