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修復式正義」

◎賴信瀚

台南10歲男童慘遭割喉案震驚各界,也引發廢死與否的論戰。反廢死的團體要求法務部立即恢復執行死刑,以嚇阻犯罪。主要領導者之一的朱學恆更設計一件T-shirt,上面寫著「寬恕是上帝的責任,司法的工作是安排罪大惡極者與祂見面」。亦即對罪大惡極者無須寬容,直接殺了讓他去見上帝。這樣的論述是以上帝為幌子,合理化自己的仇恨和以殺戮為報復的手段。會這樣說的人,其實並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上帝能為受屈者申冤,他們寧可相信自己!

報復式正義簡單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讓傷害人的人,體驗被傷害者的感受,藉此付出代價,使公義伸張。然而傷害可彌補傷害嗎?殺戮可彌補殺戮嗎?這樣真能帶來和平嗎?試想你打斷我的牙,我再把你的牙打斷,我們都少了牙,能獲得平靜嗎?我家無賴兒子把你家的博士兒子打死,你把我家無賴兒子也打死,兩家兒子都死了,這樣能伸張正義,撫慰人心嗎?

反對廢除死刑的一方常訴求「依法行政」,要求法務部處決死刑犯。正如公務員的天職是依法行政,基督徒的天職是遵循上帝律法與誡命。如何遵循上帝律法與誡命來生活呢?我們可以藉約瑟和馬利亞的故事來思考。聖經記載,當約瑟和馬利亞定了親之後,他卻遇到一個難題,馬利亞懷孕了!約瑟很清楚那不是他的小孩,他要如何做決定呢?

聖經提供的答案在申命記22章21節:「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若依法行政,約瑟應把馬利亞帶到她父家門口,吆喝眾人將她用石頭打死,以維護自己名譽。然而約瑟心想:「我不要傷害她、揭發她、羞辱她,也不要貶低她的價值和尊嚴,我要保護她。」約瑟的決定讓我們訝異,更因此讓聖經稱他是個義人。換句話說,聖經告訴我們,約瑟的決定比照字面遵行律法更合乎上帝心意;這樣的決定也成就了聖誕節的奇蹟。

耶穌曾教導我們:「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章43~48節)基督教的核心價值是愛,耶穌揭示的義,是要帶來醫治與復和的義。我們要謹慎面對相關議題,別讓仇恨蒙蔽雙眼,願我們都可以作天父的兒女。

(作者為台南中會大同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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