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或神主?

&nbsp◎劉清虔(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美和科技大學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已有近150年的歷史,而長老宗的體制到現在也已400餘年。這樣的體制是對還是錯、是好還是壞?這幾年受到不斷的挑戰。似乎認為這般的體制只會阻礙教會的發展與增長,如果長老教會仍要堅持,只會劃地自限。因而,有的牧師開始進行組織再造,或是更改長執選舉的遊戲規則,或師法康希、或走向靈恩。

長老宗制度為教會發展的元凶?

特別是長老教會的選舉制度,以及長執會、小會的合議制,經常都被視為阻礙教會發展的元凶。情況果真如此嗎?這些評論者的觀點基本上有以下幾項:
1.教會信徒的水平參差不一,新進信徒對教會認識不清,無法選出真正合上帝心意的人。
2.人為的選舉,就有人為的運作,經運作選出來的人就不是合上帝心意的人。
3.信徒經常是以社會地位作為選舉的標準,有社會地位的人便容易當選,但這些人當選後,可能將社會上的運作模式帶到教會來。
4.被選出來的長執,信仰與事奉理念不一定成熟;若是信仰不夠成熟,就會成為教會的災難,甚至成為分裂的源頭。
5.有意願事奉的人不一定被選出,沒被選到就心灰意冷退出服事;而被選出的不一定是樂意事奉的人,以致即使受選也不願就任。
6.信徒習慣選現任的人,以致新陳代謝的速度緩慢,也扼殺年輕人的事奉空間。
7.被選出來的長執不一定與牧師同心,有時會成為事工的阻礙者;尤有甚者,有人更專門與牧師對立。
8.被選出來的長執不一定有足夠的委身,有時連開會都不一定能參與;甚至有教會開長執會從未有一次全員到齊過。
這些對選舉現象的評論都是正確的,也確實在我們的教會裡發生。所以,現在部分教會紛紛在長執的選舉上做出改變。有的教會以小會提名,應選幾名,在選票上就是幾名,信徒只能打勾或打叉──從選擇題變成是非題。或是由信徒推薦,再由小會從受推薦者中決定提名名單;也有教會乾脆就授權牧師提名,而小會附議這份名單;無論如何,原本信徒選舉的空間皆受到了壓縮。然而,為了促進教會的發展、為了選出最合適的事奉者、為了選出能與牧師同心的同工,這些教會的信徒也都樂於配合。
只是,我個人對於上述的觀點與做法並不認同,這些觀點與做法都有道理,但都只是針對不良現象做出反應,並沒有真正面對問題的核心。我認為,問題的核心並不在選舉的制度,而是在選舉前的工夫。我們不能指責信徒:為什麼無法選出好的事奉者?而是要反思:如何才能使信徒選出好的事奉者?

&nbsp用民主形式展現神主內涵

在我有限的事奉經歷裡,曾在地方教會牧會9年、曾擔任過中會議長,第1次在教會受監選為牧師是全票通過,沒有一張反對票;第2次在教會受監選時則贊成票未達2/3,監選未通過;第3次要到機構去,董事會未及投票即撤案,否則也一定不會通過。即便如此,我從不認為「選舉」是一個不好的制度。我的意見如下:
1.這是一個行之數百年的制度,如果不好,早該受到汰換,而不會等到現在才被人提出其缺失。且在得失之間仍是得大於失,所以至於今,普世長老教會仍以此為選舉牧師及長執的通用方式。對現行選舉制度有意見的牧師也當思想:當年您受選為現在教會的牧師時,是否也是這些不成熟的信徒投的票呢?而這些信徒就真的認識您嗎?我想,信徒都是在牧師講1、2次道,且不怎麼認識牧師的情況下投票選牧師的。這當然是一項缺失,可是,有更好的辦法嗎?
2.當我們檢視長老教會的選舉制度時,絕不可忽略教會的「教義教育」。長老宗向來重視聖經與教義的教育。從前,每週日有兩場禮拜,一場是解經式講道、另一場則是教義性講道,可使信徒有系統認識聖經及教義。但如今,這兩種講道在教會中都付之闕如,以致於信徒對教義的認識仍然粗淺,其靈命自然低落而不成熟。長老宗不僅以聖經強烈要求信徒,更嚴格執行懲戒,使信徒每週聆聽真理,生活中更須謹言慎行。但如今,牧師不敢嚴格要求信徒,更不敢執行懲戒。自己不好好教育信徒,卻反過來質疑選舉的制度。
3.如果,信徒每週都有真理可聽,也對信條朗朗上口;並在完整的教育系統中受到培養,曉得要敬畏上帝、順服上帝,他們怎敢在上帝面前去「運作」?怎敢選上不就任?怎敢沒選上就惱羞成怒?怎敢不順服選舉的結果?怎敢說選舉結果不是上帝的心意?我要問的是:是誰把信徒教成不怕上帝、選舉搞運作、甚至黑函滿天飛?難道不是牧師嗎?難道不是那些不敢對信徒講重話的牧師嗎?然後,牧師再回過頭來認為信徒信仰不成熟,而無法選出合適的人。這樣對嗎?
4.長老宗的信仰就是相信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因此,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上帝的神聖旨意。又認為人都是罪人,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妄自稱大。所以,即使信徒選出了與牧師意見不同的人,牧師也當順服,上帝正是要藉由這反對者使牧師更謙遜、更圓融,以尋求和諧。更重要的是,使牧師免於狂妄自大,最後反遭棄絕。君不見現在已有部分教會的牧師不斷強調信徒要順服牧師的權柄,順服牧師就是順服上帝、反對牧師就是反對上帝。當年的宗教改革,反對教皇一人獨大,如今,卻有許多牧師想在自己的教會做教皇。這樣對嗎?
5.如果,長執的候選名單由牧師決定、小會附議,若牧師有私心,找的都是自己人,教會豈不更亂?信任制度、不信任人,每個人都當在制度中受約束,這正是長老宗選舉制的精神,後來更延伸為現代社會民主制度的精神。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依照法規,凡有資格者名字都列上去,讓信徒自由圈選。上帝必在信徒的圈選中作工,我們並堅定相信,選舉結果必在上帝手中,即使在人看來是有少許遺憾,但上帝定看著是好的。相信並順服就對了!因為,這正是用「民主」的形式展現出「神主」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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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不是教會存在的目的,為了增長,牧師只敢講信徒想聽的話、只敢談不痛不癢的話題、不能講政治(因為信徒有藍有綠)、不能講婚姻(因為信徒有人離婚、有人婚外情)、不能指責婚前性關係(因為長老的女兒未婚懷孕)、不能指責樂透(因為信徒有人去買)、不能指責酗酒(因為長執多樂於此道)&amphellip&amphellip。為了增長,教會又哪裡敢執行懲戒?只是,在上帝的眼中,這還算是一間教會嗎?即使人數增長,那又如何?鹽若失了味,終將被丟棄。教會,一方面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更重要的是「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教會,是要為基督做見證的。如果牧師認真教導,所有信徒都明白真理、知曉是非對錯、黑白善惡,又怎會憑一己之私慾投下在上帝眼中的那一票呢?如果牧師嚴格要求,長執又哪裡敢提出與信仰原則不合的意見呢?那些搞怪的長執絕無可能連任。當我還在牧會,主日早上依經卷逐節講道、主日下午上海德堡要理問答的課程,有聖經也有教義。我要求信徒:禮拜時間一到,教堂鎖門;禮拜神聖,所有信徒當正裝出席;每月十分之一奉獻,一毛都不可少;有人住院,全教會的人都當去探病;聖餐禮拜,不可請假;中會的長執訓練,所有長執全員到齊,這是責任也是義務。
我想,認真教導、嚴格要求,讓上帝的道貫徹教會,這才是真正的神主;依照法規、忠誠辦理教會事務,這才是真正的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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