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別人比自己強嗎?

◎吳約翰

保羅說:「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2章3節。)

基督徒是否真的能依照使徒保羅的教導「看別人比自己強」?依照我多年在教會的觀察,弟兄姊妹外表可能會看起來似乎「謙卑」,但「存心」卻「看自己比別人強」。當看到別人犯罪(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你是否內心看不起他們(甚至外表透出嫌惡之情)?認為自己的品德比他們好?

有位新加坡的大教會牧師爆發將奉獻的公款挪至私用給自己的妻子發展事業,讓人驚訝不已;那麼你是否認為你當牧師一定不會挪用公款?當大官貪污的時候,你認為自己當了大官絕不會貪污,你可以勝過名利關的誘惑?當有些基督徒犯了姦淫的婚外情,你是否看不起這些人?當有錢人擁三妻四妾,你認為你不會那麼好色,你認為你是「上半身」的人,勝過這些「下半身」犯罪的人,你真的認為自己可以勝過情慾的關口?你真的以為自己可以刀槍(名利色可能更勝過刀槍)不入、百毒不侵?

15世紀《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一書作者金碧士(Thomas á Kempis)曾說:「你若遇見他人犯罪,或陷於某些可憎的罪惡中,你不應該認為自己比他們強,因為你不知道你能有多少時候保持自己在善的境界裡。我們實在都是脆弱的人。但你應當估計自己比一切的人更脆弱。」

當我跟基督徒提到貪財和犯姦淫的罪,他們卻說:「我絕對不會受到誘惑,不會犯貪愛不正當女色的罪。」說得既自信又斬釘截鐵,好像自己是聖人。我認為他們不了解自己是罪人,太過看高自己。

為了避免誘惑,基督徒要知道自己的脆弱,遠離誘惑並求神保守,千萬不要誤以為自己可以經得起誘惑。在肉身之中,罪性仍在,最好能求神保守自己不要犯罪,卻要憐憫那些犯罪的人,說不定有一天自己就是下一個犯罪的人,到時一樣需要上帝和人的憐憫。讓我們學習在犯罪上不要「看自己比別人強」,莫以為自己的品德比別人好。

(作者為自由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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