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父親的講章

(相片提供/Pixabay)

◉柯玉雪

自從我記事以來,父親擔任家庭禮拜的主禮共一次,唯一的一篇講章是「不要論斷人」。他引聖經馬太福音7章1節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父親失智前,一直是沉默寡言的人,然而我一直很不解,為何他只主禮過一次就不肯再做。他曾表示,他希望自己做得到的才講,如果連自己都做不到,卻還講很多,恐怕反而得罪上帝;所以,他寧願不講。仔細思量父親對自身的道德要求是否過高了,若依照他的高標準,還有幾位牧師敢站在台上講上帝的教導呢?

在父親晚年,輪到我照顧他時,我總是每天陪他讀一段大字版舊約聖經,因為舊約故事性較強,讀起來較有趣,他願意一次讀一至三章。他希望在見主面之前能讀完整本聖經一次,可惜舊約尚未讀完,他就被主接走了。

近日,聽某位牧師分享,說他八十多歲父親是第一代信徒,每天用毛筆親手抄聖經,每完成一卷就裝訂成冊,現在他家已有好幾卷毛筆字的手抄版聖經。聞此有恆心手抄聖經的父親,忽然覺得很遺憾,如果我父親尚在人間,我定要鼓勵他手抄聖經,不一定用毛筆,用硬筆較好寫。

我很認同父親說的「自己做不到的不要講」,本來我很遺憾父親只講這一點;現在我很慶幸幸好他只講一點。因為整本聖經的訓誨很豐富,如果我還無法全部遵守時,就優先遵守父親教導的這一點,有個入手處也較好操練,萬一父親講很多,很可能我也無法完全遵守。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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