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健身房】接納自己,重拾表達的自由(上)

◎顧浩然(諮商心理師)

家庭治療大師維吉尼亞‧薩提爾女士(Virginia Satir)曾經提出五種自由,其中一項是:「我們都擁有自由,說出所思所想,而非說應該說的。」聖經也多次提到關於自由,例如詩篇119篇45節:「我要自由而行,因我尋求了祢的訓詞。」

但很遺憾地,如果我們從小成長在權威高壓的環境下,只有大人說得才是對的,只能依照大人的期待或要求去做、去說,漸漸地,我們把大人的教導視為「應該」。於是,這許多的「應該」,逐漸變成我們生活中的規條,以致於我們就被限制,無法再為自己表達。

又或者,雖然我們曾經表達自己的想法或心情,卻頻頻遭到責罵、否定、忽略……,也會因此愈來愈不敢說話、不願說話,甚至因此認為自己的想法不重要,只有身邊的「大人」的想法才重要。

而這種源自青少年或更小時候的負向經驗,就會日漸型塑出我們的人格特質,變得畏縮、小心翼翼、沒有自信,即使我們都已長成大人的身量,依舊難以表達自己。

想要可以勇敢地為自己說話、表達自己,首先,需要先去面對過往成長經驗,了解對我們現在的影響。例如,思考過去的教導,是否還合適現在的自己?也許,在我們小時候,生活經驗及學習有限,以致於我們所提出的想法與需求不是太成熟;或者,前面提及的,在高壓權威的環境下生活,我們不被容許說出自己的想法,以致於受到指責;又或者,現實狀況,真的也難以被滿足。這些事件或經驗所衍生的失落或難過的心情,就需要我們自己先理解,並給予更多的接納。

「自我接納」這件事真的很重要。接納,就是不自我批判或自我否定、指責;接納自己的想法,也許只是跟別人不一樣,但無所謂對錯或好壞。其次,我們也需要學習理解一件事,就是:沒有人需要,也沒有人可以完全滿足我們的期待。因為我們都不完美、都有自己的限制,對方未必能夠給出我們所需要的。但即便如此,我始終認為,能為自己說話,就是重視自己的第一步。想想看,如果我們都不敢表達自己,又如何能期待別人理解?(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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