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論壇】擁抱多元聲音 投下神聖一票

體育界人士一字排開,大聲疾呼「讓連署通過」,呼籲民眾踴躍參與台灣正名公投連署活動。(攝影/邱國榮)

去年底《公民投票法》修法,無論是提案、成案、通過門檻都較以往的公投法來得寬鬆,可說是還權於民的重要里程碑。

九合一選舉將於年底登場,也將結合公民投票一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陳英鈐稱今年為「公投元年」,因為目前已受理多達3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預估年底大選選可能會有高達10個公投案要投票;包括國民黨3案(反空汙、反核食、反深奧燃煤電廠)、愛家公投3案(婚姻定義、適齡性平教育、專法保障同婚)、平權公投2案(保障同婚、性平教育)、東奧正名和以核養綠。

公民投票可彰顯直接民主的價值,在面對重大國家議題時,要求執政者傾聽多數民意,推翻既有的法律或社會制度。因為,代議士常利用資訊的不對稱等來逃避民意監督、謀求私利。再者,民眾也可以因百花齊放的公投案接觸到多元的議題,並在每個議題上都有權力制定決策;隨著討論熱度與日俱增,得以讓民眾培養積極參與政治的公民素養。

然而,公民投票也會有許多制度上的瑕疵。首先,面對諸多複雜的議題,民眾根本沒有時間來消化如此大的資訊量,也就無法做出最有效、最明智的選擇。甚至很多時候,許多政治人物企圖以公投之名遂行自己的政治目標,人民在不講究政策的是非對錯之情況下,就盲目跟隨他,反而減損直接民主的價值。

其次,若將公投簡化為「少數服從多數」的邏輯,便可能造成「多數暴力」,漠視弱勢群體的基本權利。因此,公投也可能打著民主之名的旗幟,做出反民主之行為。另外,公投案只有同意/不同意兩種選擇,容易限縮議題的多元面向。例如「以核養綠」的公投既關乎能源、生態、經濟、人權(核廢料要放哪?),但投票時只有兩種選擇:廢除或不廢除「核能電廠於民國140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也因此,公投一方面賦予人民更多的權力參與並決定事務,但另一方面又易限縮人們成熟判斷事務的能力。民主不僅是投票、比人數,更是鼓勵人們參與公共、監督政府,實現一個更平等、公正、自由的社會。若是如此,我們應該捫心自問:當我手上握著這些公投票,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判斷事實,投下神聖的一票?

如今整體社會公投案百花齊放,代表不同價值的碰撞,但龐大的資訊洪流,也似乎把我們沖到不知何方的彼岸。願我們每個人心中都能有辨別事務的智慧,在公共多元的聲音中追尋更好的共同未來。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