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選罷法》需適度修正

(相片提供/Pixabay)

 林朝成

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投票率達51.72%,投票結果同意票7萬7899票、不同意票7萬3433票,陳柏惟確定被罷免。陳柏惟2020年獲11萬2839票勝選立委,今遭7萬7899同意票罷免。

罷免陳柏惟的票數比陳柏惟當選的票數少了許多,這說明陳柏惟是輸在罷免制度,也顯示台灣罷免制度遭到特定人士操弄催化後,影響台灣民主的嚴重性。比較陳柏惟與韓國瑜的罷免案,罷免韓國瑜的票數,比當選的票數還多,所以顯得合理,但陳柏惟的罷免結果卻突顯了罷免制度的荒謬。

台灣基進黨主張建立獨立的台灣國,終結台灣與中國的糾結,這是大多數台灣人的心聲。陳柏惟尤其注重本土文化,他不說華語,只說台灣話,在立法院質詢也一律使用台語質詢,是出席率、問政率超高的一位立委,這樣一位優秀立委,卻輕易被罷免了。過去國民黨執政時,訂定超高標的《罷免法》和《公投法》,被在野的民進黨譏為鳥籠罷免法、鳥籠公投法,當時罷免案和公投案的通過門檻是一樣:必須有過半數的選舉人投票,以及過半數的人同意,才能通過罷免案及公投案。因此,過去的罷免案和公投案幾乎都全軍覆沒。民進黨執政後,為了改善超高標的《罷免法》和《公投法》,修法降低門檻,罷免案改為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可通過。也就是過25%的票數就可以通過罷免,大大降低了罷免通過的門檻,以至於產生今日7萬票罷免了11萬票的立委的後果。

不可諱言,當年民進黨過於躁進,急就章修改《選罷法》,只著眼降低罷免門檻,沒有深思所帶來的後果。因此今天民進黨政府,必須正視當前《選罷法》的缺失,作適度的修正,才能遏止報復性罷免重演,終結憾事再度發生。 (作者為退休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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