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採訪報導】「每個家庭背後有他們的議題。」勵馨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在今年開始「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提供給育有未成年子女、協議離婚的家長們一個能和平對話、放下成見並共同關注「孩子」需要的管道。負責相關服務的督導周志漁在5月11日受訪時表示,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在他投身助人工作實務後確實體會到其中的困難,「家庭的議題錯綜複雜,社工要抽絲剝繭,才找到著力點。」正如「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目的其實不是家長、而是「孩子」,透過第三方引導,讓陷在對立情緒的離婚家長能重視孩子的心聲與權益。

「社區式家事商談」協助家長們溝通,這也是重建彼此信任的過程;周志漁點出,理論將「信任」分為「認知信任」與「情感信任」。認知信任是因為基於對對方的認識或他人的說法而來,也就是「理由」;但要能夠信任別人不只需要好理由,也需要「信心的跨越」,即突破點,涉及到「情感信任」面向。對面臨離婚的夫妻而言,哪怕另一伴有外界敬重的社會地位與頭銜,乍看「認知信任」資本充足,但在伴侶內心深處,可能還是有道「過不去的檻」。

該如何重建信任?周志漁談到實務上會先從「小處」開始,例如安排「親子會面」時,社工會協助家長們討論、約定所有人都可接受的會面時間、次數,透過落實過程讓離婚雙方看見彼此可以遵守約定;信任就在這些小地方開始累積。

然而社工這樣的第三方資源(外力)介入程度也需要衡量;周志漁坦言,確實也聽過有家長焦慮社工退場後、對方不遵守規定導致自己無法見孩子,因而希望社工能陪同到孩子成年的案例。為了避免家長們過度依賴,社工除了協助溝通,也會放手讓家長、孩子們嘗試自行會面,採取漸進式退場,有需要時又可以及時介入、幫助。

有時家長在婚姻關係裡創傷太深,哪怕是即將離婚,也無法立即脫離情緒。周志漁強調,這時社工會提供支持、同理、肯定家長們照顧的辛苦,不會因為他們有情緒就貼上「不是好家長」的標籤,「情緒不只是要管理,而是需要抒發,也要被接住。」他說,哪怕過去有傷害和衝突,「但我們相信,父母親始終是愛小孩的。」如果是不在意孩子照顧的家長,當初也不會尋求「社區式家事商談」幫助。

另一方面,子女也常常產生「父母離婚是我的錯」的念頭;社工會也需要與孩子們深入討論,詢問他們怎麼看待父母關係,及為何會認為離婚是自己的錯等。根據周志漁觀察,孩子會有這個想法,源自很多時候父母為子女教養衝突,所以孩子自然而然會認為父母不和睦是自己造成,「但事實上,這個問題還是源自父母的溝通。」周志漁說明,倘若父母能夠彼此對話,哪怕是遭遇挑戰或意見分歧,仍然可以共同面對。
另一個原因則是關於兒少心理學,這個年紀的孩子們通常從「自己」的角度來解讀環境,因而會覺得周圍世界發生的事情都與自己有關,也因此會認為父母爭吵是自己引起的。

周志漁補充有些孩子、尤其青少年可能會說「離婚是他們事,與我無關」,這不代表孩子不在乎,是自我防衛機制在避免自己涉入太深而感到痛苦,「孩子是家裡的一部分。」周志漁相信,孩子們其實都知道家裡發生什麼事,也會參與其中,只是每個人的表示方式不同;如果遇到孩子無法以口語表達,勵馨社工會透過其他活動、體驗和教材等引導他們表現想法與感受。

「社區式家事商談不是勸人離婚,也不是勸人不離婚。」周志漁指出,社工是帶領討論、幫助家長們找到「下一步」。雖然教會界會擔心離婚不是好見證,但離婚與否,每個人、每段關係背後都各自的原因;周志漁認為若不離婚,夫妻們仍要找到如何繼續走下去的方法,若是離婚,就要思考如何持續給孩子健康、安心成長的環境。直得省思的事,有時家長會因為「為了孩子而不離婚」,但讓孩子在持續衝突的環境中成長是否真的妥當?

周志漁總結:從信仰角度來看,教會或許很難支持離婚,「但是非對錯交給上帝,我們人不去審判,而是用寬廣的眼光看待。」他也直言,離婚其實並不是容易的決定,當事人的故事與心情未必都能與別人分享;另一方面,若有人在婚姻關係裡飽受傷害、壓抑,甚至成為伴侶或關係的「附屬品」,失去自己的人格尊嚴,且真的不能改變家庭關係,那麼從讓人恢復上帝兒女「自由的身分」來看,離婚或許就不僅如同洪水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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