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調查父母教養 小學兒少遭體罰比例高

相片提供/家扶基金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禁止體罰兒童,在日韓修法明定禁止父母體罰後,台灣法務部也跟進並於3月22日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家扶基金會調查兒少對父母體罰看法,3月21日公布《兒少對父母教養的看法》報告,顯示學齡階段在小學的兒少遭父母體罰比例高,甚至有三成表示父母不會告知體罰原因,七成認同體罰會讓親子關係變差,近八成認為會對自己身心造成傷害。

台灣每年約新增1萬多名兒少遭不當對待,其中以身體不當對待類型為最多。而家扶基金會每年新承接的追蹤輔導案約1500名兒少,實務中發現,遭身體不當對待或管教不當的兒少多數集中在小學階段。《兒少對父母教養的看法》問卷調查指出,小學階段被父母體罰的比例亦偏高,進一步了解體罰的方式,包括被要求維持姿勢,或是用器具、用拳腳等最多,這些方式皆容易造成身體傷害,且有超過三成孩子表示不知道自己被體罰的原因,甚至部分認為問題出在父母身上,如父母情緒失控、父母吵架被遷怒。

調查指出,小學階段兒少遭受體罰後,在親子關係上,有四成五會減少與父母溝通、不願分享心事;在心理層面上,近七成認為體罰會讓自己失去自信,超過半數容易情緒低落,更有三成左右會開始自我否定,甚至覺得不被父母疼愛;在外在行為上亦出現變化,如逾三成會隱瞞自己的事或無法專注課業,甚至近兩成會自我放棄。所有父母不希望在孩子身上看到的事,都會伴隨體罰出現。以小安(化名)為例,從小就常因動作慢、學校表現被爸爸體罰,被打怕的他會將食物藏起來,假裝在規定時間內吃完,以及說謊、竄改聯絡簿。新北市家扶社工督導彭淑鈴表示,相信家長管教的初衷都是為了孩子好,但用錯方法不但傷害孩子,甚至會助長其他更不適的行為。

調查亦顯示,兒少隨著年齡增長越認同「體罰」是一種暴力行為,其中曾被父母以維持姿勢、用器具或用拳腳體罰的小學兒少,皆有高達或近四成表示,自己會以暴力解決問題,令人憂心暴力的惡性循環已潛藏在父母的教養方式中。此外,兒虐案有五成以上施虐者是父母,照顧者仍存有「孩子不打不成器」的觀念,另外,法律對「父母教養權」的表述消極,禁止體罰的修法雖是翻轉的第一步,但更建議積極促進父母正向教養、公私協力推動更完善的教養資源。

家扶執行長周大堯指出,保護兒童不只是口號,更需要付諸行動去改變每個環節,近年家扶除了投入受虐兒少處遇服務外,更積極發展與推廣各項親職教育,就是希望藉由幫助家長強化自身育兒能力,從根本解決兒虐問題。

今年家扶基金會「用愛包圍」計畫預計籌募3000萬元,提供受虐兒少與其家庭追蹤輔導、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並推動各項親職教育與兒童保護宣導活動。即日起,單筆捐款滿1000元即可獲得家扶WaWa與My Melody聯名推出的限量「My Melody x 家扶WaWa餐盒組」,以及佳和口罩兒保紀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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