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令我不舒服的受難日儀式

(相片提供/Pixabay)

◉解結

曾經,我參與某間教會受難日崇拜。活動流程中規中矩,詩歌敬拜、司會讀經。但終了的環節,令我大感不適……。

燈光昏暗下,大大的木製十字架臥倒在地,主禮的牧師說,每當我們犯罪,即便只是生氣等等的小罪,也應當想起「耶穌為我們的罪釘十字架」。牧師講述完畢,會眾輪番排隊領取鐵釘,用槌子將鐵釘敲入十字架。

以上儀式,頗有神祕主義的氣息,讓我聯想到曾經參與一個除罪儀式:一張紙條列諸多罪行,參與者勾選祖先犯過的罪。最後,把紙置於鐵盆燒毀、唱歌喊口號,以示不再受祖先的罪影響。

我疑惑的是,倘若不知祖先犯的罪而沒勾選燒毀,就代表我仍會受祖先的罪影響嗎?聖經不是明載:人不再做罪的奴僕,全是耶穌基督十字架做成的工嗎(羅馬書6章6節)?

後來跟修過「改革宗敬拜」課程的弟兄交流。他提到,該儀式雖不在主日進行,但檢視教會辦理的相關儀式仍可參考泰瑞‧詹森(Terry L. Johnson)的著作《改革宗敬拜》。

詹森闡明,加爾文主張「合法」的敬拜,採「規範性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敬拜要符合神創立的規矩;而天主教、信義宗與聖公會則採「基準性原則」(normative principle)──聖經提供一般的敬拜標準,但凡經文未明確禁止的敬拜方式,都可接受。

保守起見,我秉持「規範性原則」。我為何對「讓會眾拿鐵釘釘木頭十字架」大感疑慮,原因如下:首先,耶穌確實為人的罪被釘十字架。但,人喜歡憑眼見,更別提傳統信仰有諸多儀式。為免基督徒信仰流於儀式化,沒有聖經依據的儀式,能免則免。

再者,自身經歷並修過「改教運動史」等課程,深知偶像崇拜的儀式對信仰生活的危害,何等深遠。因此,我更加篤定:非本於聖經,人自行生發的儀式,何等危險!

人難免有錯,倒非苛求牧長,相信上帝的恩慈長存,持續看顧祂的孩子們。懇求上帝保守牧長回歸聖經,按祂心意帶領教會,榮耀祂的名。(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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