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家庭、服事三角鍊

&nbsp從創世記談起,工作究竟是處罰還是祝福?

◎蔡維民(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職管理系主任)

我的父親是一位牧師,而且是一位非常盡責的牧師。從我有記憶以來,他所牧養的教會規模都不小,會友人數多,所以聚會多、活動多、需探訪的家庭也多,幾乎很少看到父親一整個晚上留在家裡,一旦會友有狀況,他都必須第一時間趕到;媽媽身為牧師娘,也需常常伴隨在側,因此,我除了協助教會服事之外,也常常必須當弟弟們的褓母,也因此很不甘願地練得了一手廚藝。
記得曾經跟母親抱怨,我寧願當爸爸的會友,不要當他的兒子!後來念大學與研究所時,也因為必須每週回去母會服事,學業與學校團契活動都多多少少都受到影響。當時在我的記憶裡,工作、家庭與教會服事,3者是無法「平衡兼顧」的!
&nbsp從創世記談工作
基督徒在這三者的排序該當如何?有不少基督徒討論到工作態度時,會困惑於創世記的兩種記載。創世記有兩種關於工作的理論:工作是神創造人的美意,是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2章15、19節);工作是神對人犯罪所定的懲罰(3章17~19節)。那麼,工作究竟是怎樣的意義呢?
從上帝創造的本意來看,神是有創造力的神,祂一直在工作(約翰福音5章17節)。神給亞當的祝福乃是:「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章28節)上帝也要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換句話說,人可以在上帝所吩咐的一切事上,讓自己感到滿足喜樂,並看為是「好的」,這是神的祝福;人因為犯罪而導致的「終身勞苦」,這不是神的本意。當人純粹為了自己而工作,而失去了工作的滿足感及喜樂,這才是神的咒詛。
因此,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理解,從創造開始,人按神的形象樣式被創造,因此工作就是人本性的一部分,工作是必須的,但神要人守安息日,崇拜祂和享受閒適,可見神的旨意不在乎為工作而工作,而是工作的中心和首要是事奉神。更進一步來說,希伯來文中「修理」「看守」,分別有「敬拜侍奉」「順從」的意思,所以,工作本身可以成為一種敬拜侍奉,可以成為順服神心意的表現。
又,在新約把工作與神的國及旨意連在一起。耶穌說祂只會按父的旨意作工,強調信徒應以神的國和義為首,凡所作的都必須出於愛神和愛人的心,這意味著一種以事奉為重心的工作態度。基督的救贖之下,人的價值重新再被肯定,故此,人不需要把自己的價值連繫工作表現及成就之中,而變成工作狂,亦非靠工作滿足感帶來喜樂;乃是神的恩典,透過工作讓人事奉祂,叫他喜樂滿足;基督徒若確知他的工作是神的呼召,職場是實踐基督徒「愛的倫理」──愛神、愛人的地方,他的工作態度必定有別於非信徒。這就是加爾文「天職成聖」的真正意義:以敬畏神的心工作,在工作態度上成為神的見證。
對基督徒來說,如何因為工作的態度使人因而認識神,比如何搶得工作成就重要!

&nbsp工作與家庭

記得剛剛進入大學教書時,隻身在台北工作,家人都在彰化。當時為了求表現,每天工作到晚上11、12點,幾乎都不會與家人聯繫,心想:反正週六就回家了。然而,就算回家也是忙教會服事,與太太、孩子幾乎沒有交集。結果升等順利通過了,我卻必須花更多時間來修補與家人的關係。
心理諮商師菲麗普森(Ilene Philipson)在《我們嫁給了工作》一書中指出,愈來愈多人嫁給工作,工作給他們情感需求與人生渴望;嫁給工作的人,精力在工作上耗盡,回到家,跟家人沒有互動與交集,於是,感情不睦、隔閡感漸漸出現。
事實上,這就是現代許多台灣上班族的寫照。現代人因為想為家裡多賺點錢,所以幾乎每天加班,一定要完成工作進度。每天出門時間幾乎超過12小時,扣掉交通時間約2小時,睡覺7小時,在家中清醒的時間不超過3小時,其中又被電視佔掉2小時,能說話、分享的時間只剩1小時!許多家庭問題都是從這裡衍生而來,親子溝通不良、夫妻信任問題、辦公室戀情&hellip&hellip,試問,若是拚命工作後,卻無法與最親密的人一起分享工作上的成就,那是何等悲慘的一件事啊!
記得聽過一個相當有趣的故事:一位猶太拉比很喜歡打高爾夫球,有一次在安息日時,他犯了誡命,偷偷去打高爾夫球,心想只要打個6洞過過癮就好。天使發現了非常生氣,就向上帝告狀要懲罰他,上帝說沒問題,他一定會受到懲罰。結果6洞打下來,全都一桿進洞,拉比樂壞了,決定將18洞都打完,結果也都一樣一桿進洞,這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棒的成績!天使非常不悅,認為上帝根本就沒有處罰他,上帝微笑著說:「你想想看,有這麼好的成績,卻無法對任何人分享,這是何等殘酷的事啊!」

&nbsp家庭與服事

另外的問題是,「服事會影響家庭?」我倒認為這是誤會了服事的意義。服事既是一種基於感恩與愛神的行動,它的本身便是透過「服事人來敬拜神」,所以愛神的人,也必定愛他的家人。保羅說:「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3章5節)因此,不是「服事」與「家庭」哪一個重要的問題,而是一個肯服事神的人,肯定會服事家庭;一個愛神的人,肯定也會愛家人。基督徒反倒要先在家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盡自己應盡的本分,把家事做好,然後就可以很自由的來服事。
所以,現在我知道,工作、家庭與教會服事,三者不是無法「平衡兼顧」的。若是將神的心意排在第一,那麼也可以透過「敬拜神」的工作態度來服事並成為見證;若是真讓基督作為家庭的主,崇拜與服事因此可以成為一家人共同的語言與行動。

家庭主夫 鄭建民

辭職在家,全心服事心愛的妻兒

「男主外,女主內。」傳統上一般家庭多半這樣分配夫妻之間的工作職分,但在彰化中會聖約翰教會陳倩芬牧師夫婦的身上,兩人的角色剛好互換,陳倩芬牧師對外專心牧會,而師丈鄭建民弟兄則對內照顧家庭,成為現代新好男人。

陳倩芬說:「從交往認識開始,我們就說好,如果以後有小孩,那先生就要辭掉工作來陪伴孩子,而我則繼續全職事奉上帝的工作。」

記得他們結婚數年後,2003年12月底,孩子仍未來到這個家庭裡,當時鄭建民聽說夫婦倆人都忙於工作,將會降低太太懷孕的機會,又剛好在工作上有想要暫時休息去讀書進修的念頭,因此便履行了最初的承諾,辭去工作,全心投入家庭。過了幾個月,陳倩芬順利懷孕,師丈在不受工作的羈絆之下得以盡心的照顧妻子,在孩子出世後也能給他最好的呵護。

做出這樣異於社會既定認知的決定,當然免不了會有些人好奇的探問,不時有友人問到:「先生現在在哪高就啊?」或是「先生都在家,沒有工作喔?」面對這些尖銳的問題,鄭建民總是很開朗的笑著回答:「對啊,我最好命了,都在家顧孩子就好!」

成為全職的「家庭主夫」讓鄭建民發現,原來好好打理一個家庭也是個正式且極為忙碌的工作,每天都有很多的瑣事需要完成,並非想像中的清閒無憂。變身「主夫」也讓他學會了做菜,從早先只會簡單的炒飯、煎蛋等料理,到現在能煮出許多佳餚供家人食用,偶爾來上一盤拿手的「客家小炒」讓人大快朵頤,這些都是有別於職場上的學習,也是對家人滿滿的、愛的付出。

打理家務之餘,鄭建民也充分利用時間,北上至道生神學院修課,將所學運用在孩子的教育中。鄭建民說:「我印象非常深刻,有次上課提到猶太拉比教育小孩的觀念,『左手處罰,右手就要趕快懷抱安撫孩子。』這實在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讓我知道面對孩子的時候需要有更多的耐心。以前我也會覺得不耐煩就對孩子大小聲,可是現在就知道要多點溫柔,不要那麼焦躁。」

將時間與心力都投注在孩子的身上,目前就讀國小的兒子理所當然的也給予爸爸相當窩心的回應。鄭建民回憶到有一次孩子放學回家後對他說:「爸爸,你都在家陪我真好耶!我們班有個同學的爸爸長期都在南非工作,他都沒辦法看到爸爸在家。」雖然是簡單的幾句話,卻能從中看見孩子純然的依賴和安心。這樣甜蜜的經歷,若非做出全職「家庭主夫」的抉擇,一般人應該很難體會。

陳倩芬、鄭建民夫婦兩人一致認為,探求上帝的心意,重點在於合神心意,而不是合人的眼光,或許一般人會覺得這樣的選擇有點奇怪,但他們明白,家庭成員間彼此幫補,同心事奉上帝才是最要緊的,也是未來仍會堅持不輟的目標。 (採訪/林稚雯)

聖約翰教會陳倩芬牧師的師丈鄭建民,為了孩子辭去工作,專心做個快樂的「家庭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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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婦女 呂蕙美

多重角色,但我知道為誰而做

我是一個職業婦女,擁有一夫與一對子女,在教會中擔任輔導事工,這樣的寫照再平凡不過,完全符合現代社會的期待。但在別人的眼中,我也許是一位事業有成的女強人;在家庭中是位馴夫教子有術的能幹妻子;在教會我是位低調的同工。在工作、家庭、信仰的三角點中,我扮演了很多角色,若說人生是一台戲,要演給眾人看,我鐵定是那個時常在變換角色,頭上不時在變換帽子的那個人。但有時我會不小心戴錯帽子而不自知,或慌亂的把帽子散落一地,因此帽子要如何戴得合宜,在對的場合戴對的帽子,就是一門藝術了。

有一句話形容工作、家庭、服事就好像金三角,就好比「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4章12節),工作、家庭與服事對我而言都很重要,但如何兼顧三者,更確切的說是將這3者融合為一呢?相信這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標。在這飛速的現代社會,工作需要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否則會被淘汰;在家庭呢?恐怕也是擔心孩子不如人,於是每天的安親班、課輔班與才藝班,將工作所得全數投資在孩子身上;在教會呢?常以服事的多寡與重要性來作為自我肯定的標竿,但回頭想想,自己又得到什麼呢?

我很喜歡路加福音對於管家的比喻,忠心的管家具備以下生命特質:第一,他會把主人的利益擺第一,他不會浪費主人的財物或是竊取主人的財產;第二,他會管理,盡力做好主人所交代給他的事情,且會按時分糧給家裡的人,不只是指揮人做工,也照顧他們生活所需及靈性上的需要。因此,在工作上我努力做一個忠心良善的僕人,看守好自己應做的本分,與同事有爭執不惡言相向、心懷不平與忌妒,同時堅守立場不隨風起舞,用公義與誠實對待工作伙伴與服務對象,以德服人而非以權服人。

在管教子女與相處上,不盲從所謂的潮流與速食管教與互動方法,聖經提到「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我深信人有罪性,因此管教子女必須「恩典與真理」兼備,孩子在1~6歲是父母管制期,父母在此時需建立良好的規範讓子女遵守;7~12歲是自我管制期,孩子漸漸學習到自我管理與學習負責;13~18歲是神管制的時期,較大的孩子懂得聖經中的道理,神的話語是他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因此父母無須過度緊張,因為孩子在神的掌握之中,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表現出我們對上帝的信心與信靠。

彼得前書2章9節:「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基督徒在福音的事工上,應全民皆兵,每個信徒都應當有傳福音的使命。但我的服事是不是真的合神的心意?我的服事真正的動機?我的工作、是敬業、是餬口,還是見證神的榮耀?若每天埋首工作,卻又很痛苦無奈,這樣榮耀神嗎?神給我們的家庭是枷鎖與家累?還是愛的出口?到底家庭是我們服事的動力,還是成為我們服事的攔阻?我們需要再次思想。

無論是在職場、家庭與教會,其實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服事主的話,我想這樣很多問題都能得到解決。我們需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知道為誰在做這些事。所以,你要知道,你是為誰而做?你生命的意義價值在哪裡?且用謙卑的心服事神、服事人,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看自己合乎中道,因為上帝創造你我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喜歡什麼、可以做什麼都沒有關係,只要有一顆願做的心,即使是在人後默默的付出,上帝都會在暗中報答記念你。 (文/呂蕙美‧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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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