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政治口水戰中的「罪與赦免」

 

在一個不尊重司法,缺乏「廉恥之心」的社會,要讓犯錯的人與團體「知罪」是何等困難的事!在一個習慣仗勢欺人,習慣油腔滑調耍嘴皮子的官場文化裡,誰能看見自己的過錯呢?知錯,悔改,得赦免的信仰體驗,對這樣的政治圈來說,顯然是全然陌生的觀念。

前陣子有2位基督徒政治人物在媒體中以信仰語言針鋒相對,一位是中華民國前總統,一位是現任監察院長。監察院花了很大的力氣去「調查」惡意謠言與推斷,侮辱前總統的出身。但是前總統謹以宗教語言說:「我祈禱,願上帝赦免這些人,因為他們犯了罪,所做的事會失敗。」

當監察院濫用權力,受害者無力對抗,只能將審判交託在上帝手中。也許有人會覺得在政治鬥爭中,將公義與否的問題訴諸上帝,並非理性溝通之道。但在理性溝通無效之下,將判斷的主權交給上天,本來就是一種無力者的反抗。前總統點醒為了政治鬥爭殺紅了眼、吃相難看的本朝諸臣與在上位者:要知道上帝是公義的,伸冤在上帝。這些被放在祈禱中紀念的人,若稍有廉恥心,當抱愧感激。如果基督真的在他們心中,也許他們甚至會懂得珍惜這個機會,毅然悔改,歸向上帝的義與真理。

然而,一向有「聖人」之名的監察院長,以馬政府裡一貫的不負責任的態度,以綿裡藏針的語言來回應。這位聖人要所有的民眾,包括前總統都想一想自己是否需要被赦免。他顯然不認為他自己或他的機構需要被赦免。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本來就知道人間無聖者:「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羅馬書3章23~24節)「赦免」是上帝主動在耶穌基督裡完成的奇妙大功,是白白給所有人的恩典。若還要疑惑地問:「我是否需要被赦免?」根本就是人的驕傲,是在拒絕恩典。

而一位監察院長,在面對應該負起政治責任的時候,以這樣的話語來回應,徹底曝露出逃避責任而不適任的問題。在信仰的層次上,則顯露出自義、不肯悔改的罪性。

「罪蒙赦免」是多麼令人恐懼顫慄、又同時無比歡悅的信仰體驗啊!竟有人如此輕忽這樣的恩典時刻,還講得如此自以為是,真是令人痛心。我們看到一個不願改變的結構,看到被這樣的結構轄制而不肯悔改的心,看到人的罪性與結構性的惡怎樣交織在一起,讓台灣社會離上帝的義路越來越遠。

我們真的需要為監察院長這位「主內兄弟」與這個不願負責、不願悔改的政治文化懇切代禱,也願所有的基督徒領袖能知罪、願悔改、肯負責。願上帝赦罪的恩典遍照台灣。

(參與者:蔡政道、楊順從、林文哲、王昭文、王貞文、謝克岳)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