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欣賞、尊重

◎歐蜜‧偉浪

本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通常年會為響應關懷社會弱勢、邊緣社群,特訂為「雙福年」,透過8個社福組織由27個中區會認養與關懷。就在隆重、莊嚴與感動之際,竟發生令人驚訝及不可思議的遺憾!會議中某位白浪(非原民)牧者針對原民牧者建議應讓原民同工與白浪同工擁有平等參與各機構服事時回應說:「權利與義務是相稱,到底原住民有沒有智慧能勝任這些事情呢?」這句話意思是原住民比白浪還要低級、沒有足夠智慧與能力勝任總會「重要職務」。照此推理,我們原民也會詫異地質問說:「原來聰明、有大智慧的白浪,在機構服事中可以造成震驚全國的馬偕事件、彰基事件、長大事件及真理大學等事件,這需要何等大的智慧與功力?若智慧與能力的認定是如此,原民寧可放棄!」

長老教會長年追求一個屬公義、和平以及充滿憐憫、慈愛的國家社會,大部分白浪同工們與原民同工早已互為愛的肢體,只是極少數白浪同工依然擺脫不了陳腐、粗陋的種族優越感。本次會議除了前述那位高級白浪外,又有一位白浪牧者針對某原民幹部遲到,公開以嘲諷、戲謔的語句說:「可能喝多了,爬不起來。」造成哄堂大笑,經一位有正義心、憐憫心的白浪牧者提醒後,該名牧者仍解釋說:「我也沒有說喝酒呀!喝水、喝茶都有可能呀!」事實上那位原民幹部身體不適,清早空腹在馬偕醫院體檢後再趕到會場,因此才稍微遲到。重點不在這名原民幹部遲到,而是那名白浪牧者公開歧視性的發言,傷及在場所有原民同工。台灣社會一直對原住民存在偏頗的刻板印象即: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會唱歌跳舞、貧窮、不懂理財、不愛乾淨、酒蟲、嗜酒如命等。

聯合國為了消除所有歧視性的對待,特別通過《消弭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我國已簽署並批准。南非憲法第16條:「憲法言論自由不保障基於種族、性別或宗教之仇恨宣傳,且族裔、已導致傷害者。」加拿大刑法第319條第1項:「禁止公開發表足以煽動針對特定群體(膚色、種族、族裔、宗教、性傾向)仇恨之言論。」美國各州也訂定禁止「挑釁言論」之法律。筆者不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此風不可長,因為我們是信仰團體。去年,台北某位國三小女生,在個人的部落格上發表針對客家人不當的言語,遭至各方撻伐後,由該校師長陪同那名小女學生公開召開記者會道歉,才平息此事件。筆者也在平靜的內心深處,祈禱以及期待那2位同工能向眾原民道歉,以示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按教會數總計為1244間,原住民教會為513間,近乎一半,在建造上帝國度的共同異象上,不能因為族群差異而被差別對待,我們的不同與差異,應該是上帝賜予多樣創造的賜福才對,對於事工的推展應是莫大的加成作用不是嗎?箴言25章11節記載:「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深深期待,每位長老教會的牧者、長執及眾信徒們,都能在多元的社會脈絡中,努力了解各族群,進而才能擁有欣賞的能力,有了欣賞別人的能力,尊重所有人的心才能油然而生。

(作者為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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