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禮貌比犯罪更可惡嗎?

◎王乾任

前一陣子,網路上流傳一段影片,主旨是「上帝向康希牧師道歉」,引發不少人的強烈不滿,指責康希牧師竟然在講道時公然對會眾說上帝向他道歉。不過,也有持不同意見者,認為是有心人刻意斷章取義,為了批判康希牧師涉嫌侵占教會公款而被新加坡政府起訴的事情。支持康希牧師的人甚至認為,這些批判康希牧師的人的態度更糟糕,更應該檢討,甚至將來回到天上時,恐怕上帝會叫這些人跟康希牧師道歉。

上述的爭議方式,最近幾年在台灣也很常見。歸納起來,就是犯錯者的錯誤可以不被追究,沒禮貌地追究犯錯者的人,反而比犯錯者本身更可惡、更值得被追究。例如:有大學生嗆教育部長的教育政策有問題,有些人認為大學生不應該對教育部長沒禮貌,卻反而放過了推動禍國殃民的教育政策的教育部長;有人自發性地到內政部門口抗議強拆民宅的政府很可惡、霸佔火車站月台抗議政府為資本家護航而不幫助勞工朋友爭取權益,這些爭取權益的抗議人士被人指責妨礙交通、很沒禮貌,然而指責者卻輕放那些替資本家和財團護航,甚至造成人民枉死的政府。

這真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犯錯者出現重大錯誤,人們並不生氣,反而有人想要追究此一錯誤時,被公眾以沒禮貌為由指責之。替犯錯者辯護當然可以,只不過是否應該就事論事,流於情緒或形式對錯的爭辯,會否反而是一種無法在事理上站得住腳,只好拿出這種程序正義瑕疵來說嘴的辯護?難道沒禮貌的抗議民眾真的比強拆人家民宅甚至逼死無辜百姓者的罪更大嗎?

禮貌比正義更重要的思維,是中國傳統儒家封建思想的惡俗。雖說儒家思想並非全然都是拙劣不堪,但是儒家思想中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種人際關係和諧比真理更重要的倫理秩序觀,未必是正確的。亞里斯多德曾經說過「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耶穌都曾以相當不客氣的言語批判法利賽人,更曾經說過:「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遵守真道比維持人際關係的和諧更重要,我們應該小心傳統思想的偏誤,謙卑地自省,究竟是實質犯罪者的罪較大?還是沒禮貌的罪更大?以及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樣的想法產生?

(作者為景美浸信會會友、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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