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世代,因材施教

◎陳怡馨

日前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因漏寫了兩題作業,一名國一學生被國文老師捏手臂處罰,造成多處瘀傷。家長看了之後相當氣憤,認為老師處罰過頭,帶孩子去驗傷準備提告。女老師則向家長道歉,希望能夠有和解的機會。

當電視新聞的畫面轉到學生佈滿瘀青的手臂時,著實讓我吃了一驚。回想小時候玩耍、捏人的經驗,便可得知,除非這個學生的血小板很低、容易出血,否則老師能捏出瘀青,應該是使用相當大的力道,才會造成這種程度的傷害。

看了這則新聞後,我心中最大的感受是,到底這個學生應該學到什麼功課?若能探究原因,知悉他漏寫兩題的原因何在,也許就能對症下藥實際地幫助他。若他天生是個注意力不集中、有點迷糊的孩子,接納他、要他補上漏寫的功課,通知家人幫助,並要求他以後需再三檢查,或許會讓他一生都應養成小心處事的習慣,而得著益處。

至於這位國文老師體罰孩子,可能是要孩子謹記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本意並非全然不好;但使用捏手臂捏到瘀青的方法,使孩子的學習將會是,因恐懼遭罰而完成作業。上課學習、寫作業,原本就是學生的本分,是他身為學生所該盡的責任。然而,老師用這種以懼怕震攝孩子的古老招式,對培養學生學習的動機,是否能在實質上產生助益呢?

從小,我們也都同樣在制式化、沒有達到標準便施行處罰的教育體制下長大。過去因著學校班級平均人數眾多,老師時常忙不過來,以體罰這種千篇一律的標準作業方式處理問題,雖不盡理想,但卻可以被理解。然而,這樣的教育方式,是否有改善的空間呢?

論語裡記載,孔子非常了解他每個學生的特質,「因材施教」這句成語便由此應運而生。在台灣進入少子化的社會後,我們的教育體制是否能在師生比例下降後,更集中於發展學生個人潛力,逐步脫離托拉斯體罰的模式?讓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不被西方國家專美於前,能落實在台灣的教育體系裡。

(作者為台北基督之家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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