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少數並不會傷害多數權益

◎吳明由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花了3年時間研議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今年10月3日送入立法院。這些民法修正案,分成「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3套法案。其中社會支持度較高的「婚姻平權」法案,10月25日正式一讀通過,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這些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面對當今社會中各種形態的家庭樣態,擴大法律保障的範圍,讓現行法律中得不到成家權利的人,能夠得到平等的基本人權保障。這些得不到保障者,包括:同性戀者、單身者、失婚者、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的家庭……。

看過這些修正案之後,可以發現,立法提案者並沒有要否決現在的婚姻家庭制度,只是要將「家」的定義略微擴充。簡單來說,是把屋頂加大一些,或許加蓋個房間,一點都不會妨礙原來房屋的結構。當然,到底該如何加蓋,屋主們可以一起討論,可以推翻原來的設計,但若一開始就否定加蓋的必要性,就是讓長期被剝奪成家權的人繼續在角落哭泣。其實,保障少數並不會傷害多數權益,一夫一妻的婚姻、傳統家庭的價值,如果一直是大多數人所認同的,豈會因為容許同性婚姻而崩潰?

在許多國家仍在迫害同性戀者之時,屠圖大主教站出來說:「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都是我們的兒子與女兒、我們的家人、我們的朋友、我們的同事與夥伴,他們是人類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員,他們與你我一樣擁有相同的權力。……面對仇恨、暴力與定罪,不要失去信心。你必須站起來捍衛普遍性人道關懷的原則。排斥他們不是我們所樂見的,而是要一起共享自由與正義。」

今天,台灣幾位人權工作者和立法委員,想要把家的屋頂蓋大一點,讓被排斥的人可以共享自由與正義,提出了一些修法意見。進入一讀,已經是難得的一步了。這不是第一次提案,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可以想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多爭論會出現。無法期待所有的人都來認同這樣的主張,但至少先試著去了解。期待我們以開放的心、尊重所有人的基本人權,站在事實的基礎上來認識。

(作者為長老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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