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文壇封鎖中:台灣文學禁書展

日期:2023年6月21日~2024年3月24日
地點:台灣文學館一樓展覽室C


禁書禁的從來不只是書籍本身,更禁錮思想與言論的自由。在日治時期到解嚴前後的威權統治下,台灣人民歷經數十年思想與言論的管制,各種異議之聲被消音,人民的自由受壓抑。然而,再極權的統治也關不住自由的思想。

本期介紹台灣文學館近期展覽「文壇封鎖中:台灣文學禁書展」,引領社會大眾認識「一字定生死」的肅殺時代,從而體認今日自由民主可貴的價值。

文圖◎國立台灣文學館線上展

前言:查禁的N種方式

「危害」政權一律禁!威權政府制訂查禁書刊的法律,派人收回在市面流通的禁書,被查封的書籍刊物多半集中封存或銷毀。當權者嚴厲懲罰販售、購買、閱讀禁書者,人民可能只因偷看一本書或參加一場讀書會,就遭受牢獄之災、殺身之禍。

極權監控下,風聲鶴唳,文學創作大受限制。作家下筆字字都與生存相關,深怕誤踩地雷,因此多有設限、自我檢閱,創作力大大受挫。查禁制度讓每本書都可被質疑「正當性」,人人都在揣測上意,人人心中都有小警總。

◇禁書法令依據◇ 日治時期,台灣的出版業受到《台灣出版規則》《台灣新聞紙令》等法令限制,若違反規定,下場就是挖空欄位文字或禁止在台灣販賣。皇民化運動推行後,審查更為嚴格。

1946年,國民政府頒布《違禁圖書辦法八條》,除禁止日本軍相關刊物,也查禁「詆毀總理總裁、曲解三民主義或損害中國利益」的書籍。1949年戒嚴令實施之後,國民政府陸續公布《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等管制命令,由台灣省政府、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執行。國民黨的文宣機構「第四組」有權判定哪些書應查禁。雖有法源依據,但相關主管機關、判斷標準隨時變動,不乏黨政派系的權力鬥爭因素。

1987年解嚴之後,相關法規逐漸廢除,但仍有《出版法》作為查禁的依據。直到1999年該法廢除,威權的查禁政策方走入歷史。

◇重返查禁現場◇ 保安司令部等情治單位突擊各書店、書報攤,一旦發現可疑的書籍就立刻盤查沒收。查扣禁書後,會提供一張油印收據或便條,上面寫著「奉令沒收」或「暫借」。書店老闆辛辛苦苦鋪貨,因為一紙公文就遭到沒收。此外,正在印刷廠印製的刊物也被攔截,情治單位會要求書店老闆或出版者撕去敏感內容再行販售。

1987年解嚴到1999年《出版法》廢止期間,查禁較寬鬆,檢舉或查禁者可依查扣本數計算獎金。於是,出版社會留幾本禁書供查扣人員交差,將獎金視為交保護費。

名字決定命運

戒嚴時期,國民政府查禁圖書理由百百種,最知名的「紅線」便是與左翼或中國共產黨有關聯的書籍,包含作者、譯者留滯於中國,與中國出版社有聯繫者,其著作多被視作「附匪」而遭查禁。

1945年戰後初期,台灣興起學習中文的熱潮,中文書籍欠缺,1930年代中國作家作品成為學習語言的最佳教材,但這些作家及書籍都是查禁對象。出版業者為因應市場需求,同時躲避政府查緝,只好頻繁更改書名與作者名。

◇寧可錯禁一百,不可放過一本◇ 《湯姆歷險記》因特務將作者馬克‧吐溫看成馬克思而被禁,甚至有特務誤以為馬克‧吐溫是馬克思的弟弟。英國作家毛姆因「錯把毛姆當『毛母』」,令人聯想到毛澤東的母親,他的書也不能入境。法國作家左拉因為名字有「左」,被視為與左派勾結,著作亦成禁書。

這些例子口耳相傳,雖難以證實,卻顯示當時文學動輒得咎。查禁者寧可錯禁一百,也不可放過一本。

◇改個名字再出發◇ 既然政府只看名字決定是否查禁,出版社便決定替書籍、作者改名,以規避危險。

於是,不少書籍再版時,作者名改為「本社」或「佚名」,有些則改用字或號稱之,或者移除姓名的中間字,譬如陳寅恪改為「陳寅」,朱光潛變成「朱潛」。

書寫的形式,政府來定義

除了文學,語言與歌曲也是政府查禁的對象。威權政府為控制民眾的思想,嚴格限制人民表達的形式。迫於政策,人民不僅只能使用單一語言,連創作的文學形式、歌曲也遭受諸多限制。

◇被擺布的舌頭◇ 書寫語言的強制轉換,限制了表達的管道。1937年台灣總督府限制漢文的發表,導致報紙的漢文專欄停刊,雜誌也走向全面日文化。

1945年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禁止日文著作發表及出版。受過日本教育的台灣人,一夕之間都成了「文盲」,必須苦學中文,費盡力氣才能重返文壇。

1885年發行的《台灣府城教會報》,以宣教師引進的教會羅馬字書寫印行。1955年已更名為《台灣教會公報》,為配合國語運動開始增加中文版內容。但在1969年被禁止以羅馬字出版,地方教會以母語出版的聖經與聖詩也遭到沒收。

◇「武」文弄墨也會禁◇ 1959年12月31日,警備總部執行「暴雨專案」,針對武俠小說查禁。第一天就查獲4萬多本的武俠小說,三天內取締了12萬本。一時之間,武俠小說幾乎在台灣絕跡。

真正的原因眾說紛紜,有些人認為不少學生誤信書中內容,翹課上山尋找武林高手,嚴重影響課業;有人認為武俠小說宣揚行俠仗義的價值觀,有煽動人民造反之虞。

儘管被官方視為禁書,但武俠小說仍有廣大的書迷。利益驅使下,盜印本或改名再出版的武俠作品屢見不鮮。暴雨專案中,留在中國、香港的武俠小說家的作品一律查禁,還珠樓主的作品亦不能倖免,在盜印本裡署名「柳殘陽」。即使金庸成為禁書,依然有出版商將其《碧血劍》改名為《簫聲劍影》,作者為「玉郎」,另一本小說《射鵰英雄傳》,則改名為《大漠英雄傳》。

思想有毒,政府來「清潔」

戒嚴時期的大規模查禁以1954年文化清潔運動為起點,由中國文藝協會發起,以黨、政、警多方資源打擊「紅」(共產主義)、「黃」(傷風敗俗)、「黑」(政治內幕)三色作品。文化清潔運動表面上是清除這些「有毒作品」,實際上是掃除文壇與當局相左的聲音。相關掃蕩與查禁持續數十年之久,作家與出版社無不心生恐懼,深怕無端遭受懲處。

◇禁「紅」:左翼的禁忌◇ 國民政府視共產主義為洪水猛獸,左傾且留在中國的作家如巴金、茅盾的作品自然成為禁書。禁「紅」行動一開始以反共為目標,後來轉為所有批評國民政府的聲音都可能是「紅色思想」。審查制度淪為打壓異己的手段,是國家暴力最赤裸的表現。

◇禁「黃」:性的禁忌◇ 與性有關的書籍,往往被貼上「黃色」標籤。郭良蕙的《心鎖》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李喬《藍彩霞的春天》描寫雛妓販賣身體的悲情,因「妨害善良風俗」遭到查禁。D. H. 勞倫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谷崎潤一郎《鍵》描寫人性與情慾,被官方認定為敗壞社會風氣的刊物。金賽博士的性學相關著作及討論男女交往的書籍《怎樣交女友》無一倖免,通通被列入禁書名單。

◇禁「黑」:政黨的祕辛◇ 文化清潔運動除了掃紅和掃黃,也掃蕩一批報導政府內幕、挖掘當權祕辛的刊物。1970年代,這類挖掘政壇內幕、刊載黨外言論的刊物書籍再次興起,成為黨外運動或言論自由的突破口,儘管屢遭查禁,卻越禁越賣,謂之:「不禁不知道,一禁做廣告!」隨著社會更趨民主自由,民眾熱切追求知的權利,政府對言論的高壓管制逐漸失去正當理由。

*  *  *

隨著1987年解嚴令頒布,民主浪潮推著人民持續抗爭不公不義的法令,禁書一詞逐漸走入歷史。人們終於可以自由書寫、自在談論,再不會只是讀了幾本書,就和作家葉石濤一樣遭到審訊或判刑。已印製的刊物,不用擔心因牽扯政治事件而必須忍痛銷毀。用日文、白話字寫作的書籍,甚至成為重要文物,收藏於博物館。
看起來,禁書似乎沒有帶來太多影響?不,有時候不知道失去什麼,影響才更為巨大。那些被查禁的知識,如果沒有人冒險保存,就可能消失於歷史的洪流中。若人們無法記憶失去什麼,也就無法保護那些珍貴的事物。對於禁書歷史的理解,我們除了要「解禁」被查扣的書籍,更要傳遞過去的經驗,解開思想的禁錮。我們必須時刻提醒,勿再走上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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