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恐怖主義 印尼擴大軍警權力

【曾菀妤編譯】印尼泗水三座教堂遭遇連環襲擊後,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要求全社會通力合作打擊恐怖主義,除了警方積極查緝激進恐怖分子活動,日前印尼國會也通過《反恐法》修訂案,新法賦予警方更大的權力,包括多項預防條款。人權組織卻認為,過於躁進制定法律、擴大授權,將可能危及該國人民的權益與人身安全。

今年5月13日,印尼第二大城市泗水的三座教堂於禮拜期間遭遇自殺炸彈攻擊,總計造成14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此後,在國會授權下,軍警得以對違法行為採取果斷行動,至今已逮捕197名嫌疑犯,其中20名嫌犯在逮捕過程中遭擊斃。在佐科威主導下,《反恐法》擴大了軍警力量,授權其對潛在恐怖分子和傳播激進意識形態的人採取預防性行動,無須等恐怖襲擊發生,就可逮捕、拘留恐怖組織嫌疑人員;政府更有權解散意識形態威脅國家安全和統一的團體。

事實上,2016年雅加達鬧區發生連環槍擊爆炸案後,印尼國會即提出反恐法草案,但因異議聲浪多,而遭到擱置。非營利組織「人權觀察」(HRW)研究員哈索(Andreas Harsono)認為,「政府顯然對泗水襲擊反應過度,」他擔憂國會快速審議《反恐法》、賦權軍警,未來可能會被有心人士用於針對原住民、環境議題、宗教或政治組織的和平運動者。他強調,印尼在總統蘇哈托(Suharto)結束32年獨裁統治後,保守勢力仍充斥,人權侵犯與迫害從未被釐清過,亞齊省、西巴布亞及東帝汶發生的屠殺事件,政府至今沒有說明真相,「寬鬆定義恐怖主義,可能會為過往長期施以暴行的人帶來過大的權力。」

印尼智庫「衝突與政策分析研究所」(IPAC)危機管理研究員瓊斯(Sidney Jones)則表示,降低恐怖主義襲擊和遏制宗教激進主義是消極性作為,反而需要針對婦女和兒童參與恐怖襲擊的面向努力,「泗水爆炸案可能是一次恐怖襲擊,以後再也不會出現家族性的自殺攻擊方式,但它也可以成為一個警訊,讓當局重新評估、制定反恐計畫。」(資料來源:R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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