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壓弱勢 集遊法違憲 大法官快快醒

【林宜瑩台北報導】4年多前台灣大學助理教授李明璁因聲援「野草莓」學運,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後經法官陳思帆認定《集遊法》有違憲之虞,在2010年9月9日暫停訴訟程序,並聲請大法官釋憲。結果,等了1008天後,今年6月6日才排入憲法法庭進行審議,為此,民間團體代表13日齊聚在憲法法庭前召開記者會,直言既然多數法學界人士認為《集遊法》是惡法,為何還有人因此被起訴、判刑?他們希望大法官不要睡著了,並拿出紙做的鬧鐘,希望喚醒大法官重視《集遊法》違憲。

桃園產業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也因為帶領街頭抗爭,被法院依據《集遊法》判刑拘役20天。他表示,關廠工人由於臥軌、總統府、總統官邸等抗爭,共有15人被移送法辦。弱勢團體不得已上街頭,卻還得面臨起訴、判刑或罰款,《集遊法》等於是箝制人民的集會遊行權益及言論自由,甚至還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公共危險罪等加諸走上街頭的人民,希望大法官能盡快解釋,到底《集遊法》有沒有違憲?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高涌誠說,身為法律人從沒看過像《集遊法》這樣無論立法還是司法上都如此荒謬的審議及執法過程,司法院裡有些法官與檢察官也認為《集遊法》第29條違憲,才會另以妨礙公務來起訴遊行者,《集遊法》第30條更荒謬,只要遊行者謾罵政府就有罪,「大法官還在睡覺嗎?」

「請記得,集會遊行是人民的基本權益,警察是來保護人民,不是拿著錄影器材對人民蒐證,只因為《集遊法》?」高涌誠說,要是集會遊行有暴力行為,可以用《刑法》來處理,《集遊法》的存在根本沒必要,因此希望大法官能醒來,正視《集遊法》違憲的事實。

「《集遊法》違憲!大法官快釋憲!」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指出,1008天過去了,大法官對《集遊法》的釋憲案還沒做出任何表示,這表示大法官對《集遊法》打瞌睡了,因此,她要大家把手機鬧鐘聲音調至最大,藉此來喚醒在憲法法庭內的大法官,趕緊讓《集遊法》排進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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