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有理 原地正名拒追殺

【邱國榮台北報導】11月6日早上10點,原住民政策協會等原民團體召開「原地正名有理,拒絕政治追殺」記者會,在警政署前針對日前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前的噴漆正名行動表達聲援。在司法改革基金會與義務律師林三加陪同下,噴漆行動者、長老教會青年、前成功大學零二社社長陳以箴語氣柔和地說:「對不起,我很抱歉,因為,我們居然只能噴漆,卻無法把『光復鄉』的牌子給拆下來!」

10月19日凌晨,陳以箴與在地部落組織「馬太攻守聯盟」,於花蓮縣光復鄉鄉公所前噴上「土地是永恆的國家」「誰的光復、名從主人」及「Tafalong(太巴塱)」「Fata’an(馬太鞍)」兩大部落拼音名稱,訴求「光復鄉」應該正名為部落固有名稱。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幹事歐蜜‧偉浪牧師指出,鳳林分局、花蓮地檢署持續以政治追殺手段,調查馬太攻守聯盟的支持者及部落族人,如此惡劣行徑,嚴重傷害了部落族人。他說:「這個光復鄉的名字,從來沒有經過在地原住民一起討論、一起接受。」

曾經倡議原住民族正名運動而入獄的政治受難者、長老教會西美中會牧師馬耀‧谷木對部落的族人喊話:「如果我們不在這個時刻終止污名化的破壞,如果一個阿美族的耆老連這點勇氣都沒有的話,我們會愧對自己作為一個阿美族人。」他指出,原住民族遭到污名化的痛,以及文化受到持續踐踏,使部落迄今無法正名,教會若冷眼靜默,絕對有違信仰,失去公義上帝的精神。

義務律師林三加指出,中華民國政府應本於《原住民族基本法》,回復原住民族的土地、傳統名稱,陳以箴等人噴漆的正名訴求,就是依據《原基法》,反而是國家未依法行政,顯然國家違法,違反了馬政權強調早已國內法化的人權兩公約,也違反總統府曾與原住民族所簽下的「新夥伴關係」契約。

原策會理事長、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會友伍杜‧米將表示,在長久歷史發展至今,原住民族追求自我、追求正名的行動,始終不是單一行動。他說,今年6月原住民族社運團體就已經倡議原住民君主立憲制,8月原運成功阻擋中國廣西團破壞部落祭儀,直到這次噴漆事件,在在呼籲當權者正視原住民族自決權,落實《原基法》,儘早達成轉型正義。

 

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在警政署前召開記者會,聲援日前發生於花蓮光復鄉公所前的噴漆正名行動,呼籲回復原民土地及傳統名稱。(攝影/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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