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會發表憲法草案 籲憲改

現行總統有權無責弊端叢生   九合一大選後憲政改革契機已然到來

【邱國榮採訪報導】九合一選舉結束,國民黨慘敗,馬英九辭去黨主席一職,從此不再總統身兼黨主席,民意於是開始針對現行總統有權無責所引發的諸端弊病,發出憲改呼聲,包括國家元首是內閣制或總統制,摒棄目前總統無責制,回歸元首必須為行政負責的憲政正常狀態。一向關心台灣前途的台灣教授協會(台教會),為此於12月24日發表「2014台灣憲法草案」,要求國會能夠盡快針對憲政改革,組織憲法委員會,討論及審議不僅是修憲,而是制訂一部真正屬於台灣的憲法。

台教會會長呂忠津表示,台教會在318太陽花學運期間,呼應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主張,召集會員成立公民憲政會議工作小組,經過超過10次會議討論,達成共識制定一部能夠展現台灣是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憲法草案,包含國家定位、基本人權、國家體制、地方自治,以及原住民族保障與自治等5個部分。這部憲法已經是台教會第3個修訂版本,之前在1994年與2004年,都曾公開新憲草案;今年,呼應社會出現的憲政改革契機,再度集結會員力量,提出憲改草案。

關於契機,呂忠津指出,貧富階級擴大、物價飛速上漲、所得倒退16年、青年嚴重失業、都市房價狂飆、財團干政、中國崛起、以商逼政等實況,暴露馬政府失職、國會失能、總統有權無責等亂象,背棄大多數台灣人民利益,尤其是跳過人民監督,合謀中國的服貿協議,國會執政黨團企圖以黑箱方式30秒偷渡,監督的在野黨無能為力,激發50萬人上街頭;九合一選舉後,民意要求憲改幾乎是共識,這是憲改契機。

身為基督徒的前監察院長姚嘉文指出,這部草案,國家定位基本理念清晰,「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是台灣人民為保護人權、實踐公義、追求幸福及維持世界和平而建立的國家」。

憲法草案前言:台灣人民基於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以民有、民治、民享為原則,根據國民制憲權力,制定本憲法,以實現公平正義,確保永續發展,維繫世界和平;第一章總綱4條,規範國體、政體、主權、國籍、領土等。

同樣是基督徒的前國防部長蔡明憲表示,該草案特別訂定原住民族保障與自治專章,其基本理念為回復歷史正義,確立原住民族先於國家而存在的自然主權與固有權,尊重且建立原住民族自主、自治、自決的憲法核心原則,促進族群實質平等。

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助理教授陳俐甫指出,國家體制為國民主權的具體實踐,必須基於民主與法治原則,根據權力分立與制衡原理,建立國家組織;草案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3大類,並且依代議民主、國會自治、依法行政及審判獨立等訂定各項規範,以確保國家政治穩定、提升行政效能、維護司法獨立,達成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立憲目的。

關於內閣制或總統制,草案主張採用「有總統直選的內閣制」,原因是,民選總統是國家統合與團結象徵,若完全虛位台灣社會目前普遍無法接受,所以總統仍須保留部分權力,限制為三軍統帥與緊急處分;保留總統解散國會權;國務院總理,由國會議員推舉,提請總統任命,總統不得拒絕;國務委員及各部會首長,須過半數國會議員同意;國會與國務院發生重大爭議,國會得對國務院行使不信任投票,令其總辭;國務院總理,得向總統提請解散國會。(相片提供╱台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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