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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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餐爭議

◎李孟哲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hellip&hellip這是新約,是藉著我為你們流的血所立的&hellip&hellip」這是我在禮拜執行聖餐禮典時所說的話。雖然已經講過無數遍,可以說是滾瓜爛熟,但「誰可以領聖餐?」的問題卻一再出現腦際,打斷我的思緒。 聖餐是信者與耶穌基督間契約的儀式,所以只有受洗歸主的人可以領餐;或是說,聖餐是耶穌基督所帶來毫無設限、沒有門檻的恩典,所以任何人包括未受洗的人也可以領餐?自有聖餐以來,這2種主張即在教會裡引發諸多的爭議。 2010年10月,連任4屆日本基督教團總會議長,前後任職長達8年之久的山北宣久牧師,終於在37屆的教團總會中鞠躬下台,繼任者是越谷教會的石橋秀雄牧師。令人無法釋懷的是,山北議長的下台竟然是因領餐之爭而起,他的下台也讓這個領餐爭議更形尖銳。 日本基督教團是日本基督教會中歷史最悠久、成員最多的超教派團體,但也因教團中多達33個教派,因此教團中與信仰、教義相關諸議題較難有一致的看法。山北牧師於日本基督教團總會議長任內,透過總會常議員會(相當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總委會)之名,首先對某位允許未受洗者領餐的牧師祭出「禁止再讓未受洗者領餐」的規勸令。效果不彰後,繼而交付教師委員會(類似懲戒委員會)議處,最後以「免職」結案。免職令一發,不但在教團各教區引發軒然大波,也重燃素來在教團中「教會福音派」與「社會開放派」的對立戰火。 教會福音派一方認為,聖餐是信者與耶穌基督間特殊契約的表現,當然只有受洗者可以陪餐領受,此項規定更是不可退讓的信仰底限,因此堅持免職戒規的正當性。 社會開放派則認為,領餐者資格乃屬神學中可討論,可有不同主張的議題,教團既是多教派團體,更應廣開討論之門以尋求更大的共識,猝然以免職伺候未免太過沉重、有失偏頗。 事件發生後,教團中雙方人馬分別舉辦研討會,各自宣導立場,最後在教團總會的議案中上演舉手對決的戲碼。議決結果:維持免職之議,也再次確定領餐者須為受洗者的規定。領餐爭議也在山北前議長一再重申,未受洗者無權領餐、違反教規者受戒規的必要性,及部分議員的退席抗議下遺憾落幕。 領餐爭議的戰火看似落幕,然而殘留的課題與危機似乎還迴盪不散。37屆總會議會中,山北前議長主張受免職的當事者既已遭免職自然失格不得再出席議會;兩方人馬在會場的相互叫囂,再再隱藏著教團裡未知的不安。今後,日本基督教團的新幹部如何在詭變的世局中就信仰的守成與革新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帶領日本教會繼續向前,則仍待觀察。

神學院的省思

&nbsp20世紀重要的哲學家,及後現代哲學的創建者懷德海(A. N. Whitehead),在他的《教育的目的》一書開頭論到:有人對某一個人後半生的成功表示驚奇,因為這人少年時表現平平。他引用了威廉湯普大主教(Archbishop W. Temple)的格言:「問題不在於他們18歲時作些什麼,而在他們以後成為什麼樣的人。」(It is not what they are at eighteen, it is what they become afterwards that matters.)來指出自我發展在教育中的重要性。「自我發展」不會憑空產生,對一位神職人員來說,前段需要家庭、教會的培育,後段則由神學院負責,共同負起培育上帝國人才的重任。 現今的神學教育都面臨:少子化,招生不易;立案時程長,耗時費力;經費難自主,常寅吃卯糧,難有長期發展計畫&hellip&hellip等困境。困境中都有機會,也隱藏著危機;關鍵在如何面對。以下有幾點省思: 1.上帝的呼召──上帝的呼召是成為神學院老師和學生的前提,問題是:呼召是很主觀的信仰經驗,判準在哪?有客觀評斷的要素嗎?如人格成熟、情緒穩定、謙卑服事、人際關係良好、反應敏銳、熱誠愛人&hellip&hellip等,這是教會推薦時要關心的。 2.身教與言教──神學院老師的身教重於言教,謙卑受教者才可能成為有智慧的教育者。學生也當以此自我要求,接受充足的裝備,好成為服事教會信徒的典範。因此,真理學術探討、團隊服事技巧、認同委身精神、互助團契生活&hellip&hellip等的均衡成長是不能偏廢的。 3.專業或學術訓練──專業看重的是實用與技巧,學術專注的是學理與思維的深度,2者似乎欠缺交集。其實,實踐神學是聖經、系統、歷史神學的整合;後3者若沒有足夠的深厚基礎,談整合,若非不能,就是膚淺。而且,多年的觀察發現:有神學深度的學生大部分都有長期有效的服事,反而太看重技巧的學生,很容易「黔驢技窮」。不幸的是,教會重視那看得見的實用技巧,卻忽視那看不見的神學深度,特別是實況化的神學思維。 4.人才斷層與待遇偏低──神學院教授的養成時間長,通常需要10年;投入的人少,每年讀博士班的學生平均不到2人;這現象很容易造成人才的斷層。這是神學院普遍的困境,加上教授薪資低於教會牧師,更是雪上加霜。這是教會要共同正視的問題,除非教會認為:「低薪是教職尊嚴的象徵」,否則就要改弦更張。長老教會絕對有能力處理這問題,端在看重與否,看重就會提出解決之道。 神學教育的核心是人,特別是受主呼召的人,而教育的目的是激發自我發展的潛力,為神所用。 &nbsp

教會應有的顏色

◎羅榮光 目前台灣國內的政治團體與主張,有所謂綠色與藍色之分,究竟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屬於哪種顏色呢? 記得在擔任總會總幹事期間,曾有1位媒體記者問我:「羅牧師,究竟您是綠色或是藍色呢?」我回答說:「我不是綠色,也不是藍色。」「那您是什麼顏色呢?」我說:「我是台灣本色!」她接著又再問:「那為什麼看來你們長老教會比較支持綠色呢?!」我說:「因為目前綠色比較接近台灣本色,所以我們支持綠色,如果有一天藍色比綠色更接近台灣本色,我們就支持藍色,但我看目前藍色已逐漸轉變為紅色了!」這位記者就立即回應說:「啊!羅牧師,您的看法真是太好啦!」 敗亡來台統治的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總是要給我們台灣國人貼上政治標籤,加以分化,以利其統治,多年來我們還是難於擺脫,予以揚棄。記得於10多年前看見《基督教論壇報》指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偏綠」,我就打電話給總編輯,請其改正過來:「為什麼妳們論壇報要說我們長老教會『偏綠』,為什麼不說華語教會偏藍呢?總是要給長老教會貼標籤,這樣公平嗎?」後來論壇報就不再指我們教會「偏」綠了。 當然長老教會的牧師、長執及會友,在政治取向上有綠也有藍。然而,依據基督信仰與對台灣前途的關懷,基於台灣本色,應當會選擇支持台灣本土的綠色政黨,因為綠色的政治主張與作為比較有台灣主體意識,比較會顧台灣,且不像藍色外來政黨,擁有龐大的不義黨產,硬是不還給台灣國家與人民,可以繼續用來綁樁、賄選、收買媒體&hellip&hellip腐化人心。咱的教會基於「釘根本地」也追求公平正義,目前應該支持本土綠色政黨才對! 台灣本色是什麼內涵呢?簡單說就是:「立足台灣、參與世界」。我們居住在這塊上帝所賜予美麗的台灣土地上,應當善盡上帝所託付的管家責任,我們既然擁有上帝所託付的主權──所有權與自決權,就要好好治理這地,管理萬物(創世記1章28節)並且積極參與國際社會,與世界各國人民互相學習與合作,共同促進全人類的自由、安全與發展。 因為我們是台灣國民,也是世界公民,在這地球村裡,參與世界是我們應享的權利與應盡的責任。如此,我們全體台灣國人的心靈才會真正健康起來,我們的視野與心胸也才會更加寬廣,而不是被向中國傾斜的藍色政黨關在中國裡,只有中國觀,缺乏真正的國際觀。 有人說長老教會是彩色的,有綠也有藍,可綠也可藍,然而,在現代民主政治的政黨政治上,我們在投票時,兩者必須擇一,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政黨,正如沒有完美的教會一樣,只要選擇比較好,比較沒有那麼惡質(less evil)的本土綠色政黨執政並且繼續加以督促,我們的國家才可以邁向更光明的未來,有利於全體國民與世代子孫。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總幹事) &nbsp

不是打著「做公益」就可以

◎王乾任 這年頭,似是而非的事情越來越多,其中一件,就是以為打著做公益的名義,做什麼都可以!有做好事的心固然很好,但光是目標正確還不夠,手段也應該符合一般社會的規範。 最近有些女性打著「做公益」,拍了清涼照片製作月曆,要將所得捐給公益團體,雖說是做公益,但說穿了還是透過販賣自己年輕的肉體,企圖引起人們的注意。藏在清涼照背後的是藝術嗎?恐怕是挑起欲望的情色! 之前黑人陳建州的公益潮T事件之所以鬧得沸沸揚揚,就是因為從事公益的過程中,手法上有瑕疵,因而引發社會輿論的撻伐。&nbsp 某連鎖超商推出3本舊書換網路書店25元折扣券,該連鎖超商打著資源回收、捐書到偏遠地區學校的公益名號,但仔細檢視此公益活動,不過是該集團旗下2個子公司之間的互相拉抬,摻雜了太多商業利益的計算在其中。&nbsp 台灣的公益行銷常常就是這樣,利用民眾的愛心,美其名是作公益,但卻搞了一堆複雜的活動辦法,或者活動中所募得的捐款,採購來捐贈的產品竟是自家公司生產的產品。過去幾年,某出版社推出的民眾認捐購買套書,出版社就捐書到偏遠地區,所認購的圖書都是活動發起單位的自家產品,內行人一看就知道,認捐購買套書的價格太高,其中摻雜著盈利目的。 最常見的是,你買1件我公司的產品,我就捐1塊錢給某公益單位;或者打著公益的名號自我拉抬,好比說拍清涼照片義賣賺取名氣,說穿了都是利用公益行銷來成就自己。&nbsp 孫越自從宣布息影投入公益活動之後,就公開表態其投身公益的標準「只見公益,不見孫越」,基督徒都知道,這句話是歸榮耀給上帝的意思。因此當有教會找上孫越,希望以他的名義號召大型的公益活動時,孫越拒絕了,因為孫越叔叔做公益是為了服事神,不是為了成就自己。 這也是為什麼聖經說「右手做的不要叫左手知道」,願我們無論自己舉辦或參與他人舉辦的公益活動之前,都應該仔細分辨清楚,究竟哪些是值得參與的公益活動;哪些不過是打著公益的名號自我標榜,甚至從中牟利?後者恐怕就不是那麼值得參加了!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景美浸信會會友) &nbsp

我們能承受多少風險?

◎Chloe 日本福島核電廠刻正面臨輻射危機,災害一波波接踵而來,在祈禱不要釀成更大災害的同時,不禁令人再次思考核能發電的風險。身為島國,日本的電力自給率扣除核能,僅有4%,因此自1970年代石油危機後,便積極發展核能發電,迄今約佔全國電力的30%。 其實,各項發電方式中,核能還算是相對環保的一項,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核能發電所造成的區區幾桶輻射污染物,比起煤、天然氣、石油等石化燃料發電,所造成的有毒氣體、灰渣污染相比,對環境造成的傷害要小得多,這也是核能之所以始終如此吸引人的原因之一。遺憾的是,紙上談兵容易,大自然的災變卻難以預料。即便這次福島核電廠的災害能夠降到最低,我們也必須嚴肅思考,一項理論上最清潔的能源,如果隱藏著機率很低,後果卻極為慘重的風險,我們該怎麼做抉擇? 回頭檢視台灣的核能政策與設廠問題,核一廠與福島核電廠同樣是1970年代的同類型發電廠,然而福島積極提升標準,已將防震係數提升至0.6g(重力加速度係數)以上,反觀位居斷層帶的核一廠卻仍然只有30多年前的0.3g標準,若發生同樣的災害,台灣肯定抵擋不住。舊的不談,核四廠地質條件不佳,附近有多處海底活火山,並在營運前公安問題頻傳,環團更指出台電違法變更設計達700多處,就算數據上核四廠的安全無虞,這些人為疏失的公安問題、違法變更的設計項目,都令人捏了一把冷汗。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連工業技術領先台灣的日本,面臨災難都要付上如此高的代價,我們能夠承受多少風險?我們是否有發展核能的本錢,用核電的乾淨、環保訴求,去賭那未知的災難? 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中提到,我們負責任與主一起管理世界,並相信科學也由此而來。當我們運用科技試圖使生活更好時,也許該捫心自問,與主一起管理世界的目的,究竟能不能以如此具有毀滅性的風險來達到?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震出感慨

◎山丁 從各大媒體得知,日本東北受到強震的影響,死亡人數將超過萬人,心中實在悲慟。除了祈禱上主憐憫讓他們能早日完成救災、恢復家園與得著安慰外,有2個看法和大家分享。 第1,是佩服日本人彼此之間的團結與合作,當災難發生了,沒有互相的爭奪只有信任;順服於大自然無情摧毀的同時,也服從政府所有的管制。每一個人都知道讓自己有一點不方便,才會換來所有人都方便,他們的鎮定與守秩序表現在打電話、購買物資等事情上,已經透過媒體讓全世界豎起大拇指。 第2,日本人民之所以會對政府有信任感,當然是平時經常性的不同形式防災演習就不是「玩假的」,並且此次地震發生的第一時間,從首相到閣員一再強調和災民共度難關的決心,人民知道最大的幸福感來自於政府,當然願意作完全的配合。我相信他們的政府官員絕對不會像台灣一樣說著:「我這不是來了嗎?」這類的高姿態話語。&nbsp 感慨之際,無法理解的是中國上百萬網民對日本發生此災害的咒詛,也不齒藍營立委助理反對援助日本,還暢言進攻東京的論調。遭受無情災難襲擊的文明國家,他們的堅毅與剛強成了我們學習的活教材。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善終」不是天賦人權

◎張嘉芳(安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蘭雅教會會友) 2011年1月10日立法院3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並於1月26日公告實行。這個早在2000年就立法通過,且讓台灣在亞太地區揚名立萬的法案,對國人來說,卻是十分陌生。 簡單地說,此法只明訂一件事「經醫師判定,罹患之疾病無法治癒,且病程近期內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之末期病人,在臨終時得以選擇不接受心肺復甦術(CPR)。」這個選擇,即所謂的臨終不急救(Do not Resuscitation, DNR)。 此法生效的先決條件是病程進入「末期」,沒有疾病別的限制。而所謂「末期病人」的定義是指「疾病無法治癒,且近期內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且需由2位專科醫師判定。因此,以植物人為例,其生命未達「末期」階段故不適用。 此點也可回答許多民眾的疑慮:「如果我簽了意願書,會不會發生不管有沒有救,他們就都不救了?」當適用性的先決條件不成立時,此法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即便簽了意願書,只要病程尚未到達末期階段,仍會盡力搶救。 選擇DNR的文件有2種,1是病人本人親簽的「意願書」;再者是由家屬簽立的「同意書」。在順序上,當病人意識清楚時,必須由病人決定;若病人意識不清或陷入昏迷時,才得由家屬決定。 因此,無論是否罹病、病程是否嚴重,只要本人意識清楚時皆能簽署「意願書」。這也是為什麼要鼓勵大家在健康時,或是罹病的初期,即作好思考與選擇,並與家人溝通。因為一旦疾病變化,會有更多複雜的因素與壓力干擾,不易冷靜思考;若簽署後,想要撤銷,也必須以書面表達,並註明日期。 大家所熟知的DNR,多半是「不予」心肺復甦術。但臨床上,決定急救的當下病程常未進展至末期,或未發現病人或家屬已簽妥DNR,而施予CPR,並放置了氣管內管與呼吸器;而當病程進展至末期,或是家屬出示了合法的簽署文件,此時所謂的DNR,亦包含「撤除」CPR裝置。 2000年此法通過時,明訂病人本人簽署的「意願書」與家屬簽署的「同意書」,皆有「不予」的效力,但是不能「撤除」。而在2002年首次修法時,保障了「意願書」可以「撤除」,但「同意書」仍不行。今年的修法,主要即通過家屬簽署的「同意書」在十分嚴格的條件下(經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與父母一致共同同意,並經醫療倫理委員會通過),得予「撤除」CPR的設施。 姑且不論醫界對於「撤除」為什麼有不同於「不予」的標準;也不管家屬簽署的「同意書」要達到「撤除」的門檻條件有多高、家人們究竟有沒有足夠的共識達到「一致共同同意」的條件。我們可以現在就靠自己做到的是,開始去思考自己未來的意願是什麼,與家人溝通清楚,並簽妥有效的「意願書」,甚至加註在健保卡中。因為這樣做,是幫助你的家人在未來不必陷入幫你決定「救」與「不救」的兩難,甚至壓力與紛爭,並且能夠依照本人的意願給你希望的結果。 就像台中榮總黃曉峰醫師說的,善終不是天賦人權,而是革命民權,想要有這樣的結果,不付出努力,是很難得到的。如需進一步資料,可洽安寧照顧基金會。

「茉莉花」開──謙卑悔改,認罪反省

&nbsp北非、中東近來陸續發生革命,這一連串革命從去年12月突尼西亞開始。1位26歲失業青年為謀生擺攤賣水果被取締,他憤而自焚的畫面在網路快速傳開,大批群眾從「網路」走到「馬路」,抗議貧富不均、高失業率、政治腐敗,要求總統下台;今年1月14日班阿里下台,結束23年獨裁統治,因突尼西亞國花是茉莉花,而稱「茉莉花革命」。 「茉莉花革命」蔓延到埃及,2月11日在位30年的前總統穆巴拉克下台,燃起巴林、利比亞等國家的人權之火,儘管政府鎮壓,也無法澆熄人民的呼喊。中共為防堵革命延燒而封鎖消息,但2月20日北京、上海等城市仍出現「茉莉花」快閃集會,中共逮捕基督徒維權律師江天勇等人;2月27日中國23個地區「茉莉花」集體散步活動,中共出動武警禁止行人進出北京王府井等地點,並逮捕記者。 中國的茉莉花革命早有跡象,2008年劉曉波等人發表〈零八憲章〉;2009年維權律師馮正虎滯留東京成田機場,抗議中共迫害人權;2010年初Google抗議網路監控而退出中國;夏天有抗議高房價和惡意拆遷的「麻雀行動」;10月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各國政府、宗教界紛紛祝賀,普世教協就表示「劉曉波獲獎鼓舞全球追求自由和尊嚴的人們」。 去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上,台上為了缺席的劉曉波準備的空椅子,令人印象深刻。無獨有偶的,典禮上小提琴家演奏的曲子正好是「茉莉花」,沒人注意到茉莉花恰好是突尼西亞國花,茉莉花革命從此展開。 本週進入教會曆為記念耶穌受難而預備的40天「大齋節期」,今年大齋節期從3月9日「撒灰星期三」到4月23日,這段時間是基督徒認罪、悔改和祈禱靈修,效法耶穌關懷弱勢和邊緣人的重要時刻。大齋節期使基督徒定睛於十字架上的基督,跟隨耶穌獻出愛與生命來改變世界,如同最近的茉莉花革命,人民力量戰勝獨裁。北非、中東、中國有茉莉花,而台灣呢?最近學生宿舍、夜店發生大火,無辜人們喪命,官員推諉卸責,小心,茉莉花例子不遠,不知反省的政權終將燒成灰燼! 諾貝爾和平獎的茉莉花樂聲悠揚,北非、中東、中國茉莉花革命綻放,以茉莉花為象徵追求人權自由,跨越國界、族群、宗教、文化,這是偶然嗎?無論如何,掌管歷史與世界的上主確實參與其中,提醒人類必須謙卑反省,尤其是基督徒要為公義和平祈禱,付出行動。

長老教會的民主

◎葉維加 《台灣教會公報》3078期11版中,有1篇〈長執制度是否該變更〉,筆者對此有更深一層的體會。整個長老教會制度都應該要更改,而且更應該法制化。 長老教會長期以來以擁有民主制度為台灣典範,實在功不可滅,但從小在長老教會長大,從地方教會、中會到總會,參與過無數不同的事工,更感到長老教會法規的亂七八糟。真正遇到問題的時候,中會及總會法規所規範的內容,根本不足使用。 舉長執選舉來說,有的教會是以全部具有資格的陪餐會員列入候選名單,有些卻是用長執會提名,這種1國好幾制的作法,會是民主嗎?令人感到不解!筆者更曾看過連牧師自己的名字都出現在長執候選名單中的怪現象,而長執會提名更是容易遭到有心人利用,提名出有錢有勢、離婚或幾乎沒來禮拜的人選,這不是很奇怪的現象嗎? 牧師任期更是奇怪,有牧師任期3年,也有沒任期的,搞到牧師變成終身職,身為牧者當然會對自己的牧會工作得到保障感到安心,但強調愛之外,更要有完善的制度,不然上帝有滿滿的愛,怎麼還要人類先死一次呢?那就是上帝的愛及他的律法。 各中會也有不同的制度,當然各中會因應地方需求,選擇不同的制度及方式,難以苛責。但筆者曾經參加過幾次中會,選舉方式竟然都不同,有部長竟然會爆出新任部長未選出,由舊任部長繼續連任的怪邏輯。 至於總會,所有的總會議長、副議長似乎沒有出現過長老擔任,原因不外乎擔任議長,幾乎都是從副書記開始擔任,而想擔任副書記則必須提前運作,否則開會才剛見面,怎能知道要選給誰擔任副書記?而地方教會長老常常是輪派制的,所以根本沒有運作擔任議長的機會。換句話說,牧師輪都來不及了,還有長老的空間嗎?總會議長常常只擔任1年就下台,1年能夠做些什麼?誠心建議總會,應該邀請專家學者及牧長,好好的編修教會法規,讓其更具實用性,也讓長老教會這個百年大團體,更加進步! (作者為財法所研究生)

神的路最美善

◎許嘉恩 閱讀3077期《台灣教會公報》10版王進財牧師一文,心中有感動,神總帶領忠心的僕人走祂的路,雖不明白,但相信神的路最美善。 蒙特婁台灣基督長老教會,1988年由7戶愛主的台灣移民家庭發起,當時移民環境艱苦,大家每個月省吃儉用,籌募所需經費,父親經過禱告與家庭會議後,決定接下這個開拓教會的工作,來到蒙特婁這個城市。 當時7個家庭相互允諾,以每月400元加幣開始(時約台幣1萬2000元),支付牧者所需,弟兄姊妹當時與父親患難與共,努力傳播福音種子,只要有台灣移民來,大家總會探訪、安頓住宿、看醫生、子女讀書、搬家、托兒甚至做擔保人,為的是神的福音得到廣傳。 1996年,教會卻經歷一次非常大的試煉,最後父親選擇不為自己爭權,將主權交託給主,安靜地離開他所愛、所開拓的教會,回到台灣。當時的我,為父親所遭遇之事憤憤不平,怎知神所帶領的路為最美,神的計畫為最美善,回到台灣,一如以往的依靠神,盡忠於神所託付的自由教會,於2005年盡程退休後回到蒙特婁市,也回到他所開拓的教會禮拜,現與兒孫3代同住,享受天倫之樂。 (作者為前蒙特婁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許志三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