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採訪報導】司法院大法官8月23日公布審理軍人、公務員及教師年金改革釋憲結果,其中除有關再任私校教職之相關規定外,其餘條文均屬合憲。關於「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條文部分,大法官認為違反平等權,行政院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釋,會依照法規期程檢討,完成必要的行政處理與修法作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經過縝密的釋憲程序與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後,做出了釋字第781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除給與案」、釋字第782號「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釋字第783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給與案」。大法官對絕大多數年金改革的內容做出合憲的宣告,並肯認年金改革並沒有侵害被規範對象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生存權,也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與比例原則等。並說明涉及退休軍公教再到私立學校任職者不能領退休金月退俸的相關條文,則是與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扞格,屬部分違憲,需進行調整。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表示,違憲條文應從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主管機關也會配合大法官的解釋意旨,停止執行原有規定。有關軍公教退休俸的定期調整機制與條件,及所得替代率調整,政府也將依照大法官解釋的要求進行修正。

總統蔡英文表示,謝謝軍公教同仁對改革的支持和諒解,也對大家承受的不便與困擾,表達誠摯歉意,因為許多人的付出,過去政府沒有解決的年金破產危機,所幸能及時懸崖勒馬,迎向更永續、更美好的社會。

陳建仁則說,釋憲結果不僅代表政府推動年金制度合理化、健全化、永續化的改革方向正確,也代表全國所有現職或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再也不用擔心退撫基金破產的危機,都可以擁有穩定的退休生活保障。

中國國民黨認為,釋憲結果讓多數備受傷害的軍公教人員失望,也難以服氣,未來國民黨將持續協助相關團體,尋求所有能保障其權益的方式與手段。並且強調執政者應以拚經濟經與社會和諧為最優先,軍、公、教、警、消、勞工等自然不必為退休年金傷神。

釋憲出爐的當天晚上,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做法。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尊重大法官,政院會針對違憲部分進行檢討,相關機關並將在期程內進行檢討與修法。

針對大法官認為在一個薪資門檻規定下限制轉任私校違背平等權原則,林萬億說,違憲條文在釋憲時點起即失效力,行政院會進行推動修法。他也說明,對於大法官建議行政院重新思考「重大公益」之認定問題,將進一步檢討調降手段、調降幅度與現階段年金改革效益與目的達成之間的關連性。他強調,行政院尊重大法官的決定,並將立即做出行政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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