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號召遊行訴求「我要自由轉換雇主」

(攝影 / 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1月16日下午1點,由台灣移工聯盟MENT(Migrants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號召的「我要自由轉換雇主」移工大遊行於台北火車站西一門集合出發,一路遊行至勞動部表達訴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TIWA)研究員陳秀蓮指出,台灣引進外籍移工已有30年的歷史,不許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法規使得移工只能靠雇主違法或被雇主虐待等證明,才會被台灣政府批准轉換雇主,被迫成為「奴隸勞工」的結果就是造成許多移工「逃跑」。

對於聯盟的訴求,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認為法規的修訂會導致重症病人得不到照顧。對此,陳秀蓮表示,若要將外籍移工與長照問題扣連一起,重症病人的照護應該要有政府的長照資源介入,畢竟人不是機器,不可能每日24小時都負擔照顧重症病人的工作。由於目前的長照制度並不劃入聘用外籍移工的雇主,但許多重症家庭負擔不起兩人以上的照顧成本,造成雇主跟移工弱弱相殘,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是限制外籍移工轉換雇主,應致力讓政府的長照資源進入弱勢重症家庭。

陳秀蓮指出,現在缺工嚴重,移工可以選擇去香港、日本、韓國,因為這些地方的勞動條件比台灣好太多,台灣政府再不整頓私人仲介制度,再不重視移工人力,缺工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移工聯盟主張「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改成由國家介入所謂的「國對國聘僱」,把外籍移工視為國家的長照人力或產業需求人力,勞工團體與政府共同知道哪些產業及哪裡的家庭需要人力,皆由國家派工。

由於自由轉換雇主牽涉的問題廣泛,聯盟向中央政府提出逐步推動政策的建議。陳秀蓮表示,自由轉換不是漫無目的轉換,必須是在可以聘用外籍移工的雇主資格範圍內去做轉換,如此可達成兩個重要目標:第一,將選擇工作的權益還給工人,能迫使產業進步、僱主改善勞動條件,也會協助到本國勞工,使整體勞動條件往上提升;第二,確保雇主與仲介無法再對工人做出虐待與剝削的行為,改正國際間「台灣是剝削外勞的人口販運國」的不好名聲。

來自印尼,在台灣服務已經4年的天主教會希望職工中心羅修女於受訪時指出,藍領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是勞工的權利,為此她呼籲台灣政府「開放外籍移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

「我要自由轉換雇主」移工大遊行(攝影 / 邱國榮)
「我要自由轉換雇主」移工大遊行(攝影 / 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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