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第26條修法另開朝野協商 學者指不符比例原則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9日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進行審議,因《選罷法》第26條針對涉「黑金槍毒者終身不得參選」修法引發爭議、各黨立委無共識送立院院長游錫堃召開朝野協商外,其他條文則送立院院會審理。對此,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在5月8日廣邀學者進行研討,皆認為《選罷法》第26條修法有輕重失衡、不符比例原則且恐有違憲之虞。

立委莊瑞雄在8日「新台灣國策智庫」研討會上就直言,《選罷法》第26條修法是行政院版本,各黨立委無共識且持保留態度,但因選民對參政候選人的清白有高度期待,政院才推出該修法版本。莊瑞雄指出,該修法將涉《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者列入,縱使如車手遭騙被輕判者,若遭判終身不得參選亦無法參選鄉村里長選舉。

他更舉例談到:傅崑萁炒股觸犯《證交法》重罪卻可當立委,但該修法若通過,陳致中犯洗錢罪卻無法選鄉村里長,直言該修法有輕重失衡、不符比例原則。他再次強調,該修法並非針對陳致中個人所提出的,而是政院為符合多數民眾對參政者無涉「黑金槍毒」有所期待。

前銓敘部部長朱武獻指出,該修法是由行政院提出,包括法務部、政院法規、司法院都該打屁股,因該修法讓犯某些輕罪者終身無法參選,當然是違背比例原則,且違反憲法保護人民的參政權,該修法若通過恐會違憲;他對該修法過於粗糙、彼此矛盾、不夠精細,甚至尚未判決確定都可褫奪公權,直言「非常不成熟」並認為當中的瑕疵非常多,提案的政院應採緊急煞車。

(攝影/林宜瑩)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表示,因台灣民眾認為黑金危害民主政治,外部勢力中國滲透、反民主,所以他認為應該修法,只是對此次草案終身限制參選與未區分犯罪惡性的粗糙內容有意見。陳俐甫認為,行政院可能是著眼效能主義,希望透過司法改革回應當前社會期待解決的問題,行政院動機不是不好,但不應一舉規定凡觸犯洗錢防制法就終身不能選,「老實說這就是集權的危險,太不審慎、太不重視人權。」

前總統陳水扁也全程參與這場研討會、撰寫筆記,當記者希望他發言表達意見時,他強調自己只是列席者,並不適合發表個人意見。

(攝影/林宜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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