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的命也是命 看見交通系統性問題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採訪報導】「錯誤的道路設計,養出錯誤的道路使用習慣。」在6月16日下午,時代力量屏東黨部與關注道路安全議題的臉書粉絲專頁「屏權好行」合辦快閃,當中呼籲保障行人用路權益,也預告將於7月22日、8月27日分別在高雄、台北登場的相關遊行。「屏權好行」創辦人王俊麟受訪時指出,台灣交通與道路權責長期破碎,導致道路設計與工程不能銜接,並以「執法」觀點來看待道路安全,習慣將事故看為個人疏失、忽略系統性問題。

王俊麟曾在2018年發生擦撞車禍,當時警察處理與說明有些衝擊到他長期對道路規則的認識;後來在書局看到臉譜出版社的《偉大城市的二次誕生:從紐約公共空間的凋零與重生,探尋以人為本的街道設計和智慧運輸》,其中談紐約交通改造歷程,又透過網路查詢其他道路平權團體的倡議,他才更確認台灣交通與世界現況真的是「平行世界」;於是在2021年9、10月開始創辦粉專、發表資訊,主要聚焦在自己生活的高屏地區。

王俊麟指出,台灣道路設計與管理權責分散,標線屬於各地方政府交通局,人行道屬於內政部營建署,騎樓屬於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局或城鄉發展局;這導致經常有「挖馬路」工程、但工程又無法銜接。而沒有「交通處」的屏東處境更加為難,現有的「交通旅遊處」主要管理停車場、大眾運輸工具等,與道路相關業務則由警察局交通隊負責;但警察不是道路設計專業,只能以執法觀點來規劃,透過安裝紅綠燈、測速照相、劃設紅線等方式試圖改善交通問題。

(攝影/林婉婷)

另台灣現有道路規劃多是根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與相關範例,沿用交通顧問公司舊圖稿,可能已不合時宜,且在實務上有辨識困難與執行落差。例如路肩線與快慢車道的同樣是白色實線,差異是前者15公分寬、後者10公分寬,這對駕駛中的用路人來說很難辨認,也因此不熟悉路況者無法確定自己是行駛在機慢車道還是路肩。更遑論有些道路甚至沒有道路邊線、或是被停止線截斷。

王俊麟分享幾項台灣道路設計可以改善的方向:《偉大城市的二次改造》書中拋出「縮減車道」觀念,指出應該把車道空間留給行人和其他設施;在日本,車道寬度約是2.2至2.5公尺,而在台灣經2018年修法後,規定服務型道路最窄2.8公尺,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最窄3公尺,但實際上市區經常出現3.5公尺寬度、已是快速道路標準。事實上,人的視覺習慣是「車道越寬、車速越快」,因此想要約束行駛速度不應靠測速照相,而是把道路縮減。

寬車道乍看能帶來人流、尤其為商家帶來人氣;這點在貫穿聚落的道路或許如此,但寬闊的車道進入聚落勢必為遇上紅綠燈、進而影響車速,再來聚落居民眼見如此寬闊的車道,自然會選擇以機車、汽車前往聚落他處,無形間增加車流,這也是為何寬闊的馬路仍經常塞車的原因。

道路縮減是否會導致擦撞或塞車?王俊麟強調,縮減反能避免機車在行駛中穿梭於汽車間,且道路寬闊若沒有左轉專用道等設計,分流效果仍然不佳;當道路沒有左轉專用道,左轉車只能停在路中間、後面車輛自然會往右閃避,增加車輛交織風險。

車道寬闊但缺乏上下區,讓貨車只能臨停在路邊、甚至與機車爭道。(攝影/林婉婷)

道路設計的基礎是「車向分流」和「車速分流」,在日本,只有50cc以下機車、腳踏車、三輪車和電動代步車需要待轉,因為50cc以上機車速度實際上和汽車差不多。在台灣,機車明顯能跟上汽車的車流,卻被安排要待轉,於是在交通繁忙的城市常能看見大量機車在待轉、甚至超出空間停在車道、壓迫斑馬線與行人路線等等。

與待轉區息息相關的,是「內線禁機車、右側設機慢車道」。然機慢車道不僅導致車道變寬、車速變快有關,還於容易與右轉汽車發生擦撞;現行規定是右轉汽車要先切進機慢車道,但這樣仍然有容易與行駛中機車擦撞、機慢車道寬度不夠讓汽車駕駛等問題。王俊麟點出,在香港、日本,白牌125c.c機車也可以騎上高速公路;不論是機車或汽車,其實都是「快車」,路權應該是平等的。

台灣2021年才明定市區道路均應留設人行道,然部分舊市區仍有許多路段並沒有人行道,且人行道容易被佔用,包含擺放盆栽、用以停車、騎樓延伸水泥坡道等,甚至仍有在人行道劃設停車格的情形。在日本,有規定建築應留空間建設路外停車場,但台灣習慣車輛直接停路邊,空間不夠就動用人行道。

為禁止機車騎到人行道而加裝障礙物,卻也影響行人使用。(攝影/林婉婷)

這個問題助長機車有「騎上人行道」的習慣。一方面人行道材質多為連鎖磚,並不耐機車輾壓,如破損、不平容易造成使用危險;另一方面每條人行道寬度不同,有時加入機車停車格,剩下的空間或不足以讓輪椅、嬰兒車通行。

關於停車,還有其他問題。台灣不像日本、新加坡有《車庫法》,車輛經常停在路肩、騎樓,但這些都是「私家車佔用公用空間」;台灣市區多住商混合,需要足夠臨時停車區和上下貨區,但當民眾長時間佔用黃線臨停區,自然影響其他車輛使用,導致大型貨車、公車等只能停在車道,就曾有多起公車被迫停在車道,無障礙斜坡無法架設在人行道、只能架在馬路,高低差造成的急陡坡使得輪椅族下車時摔倒。

為何與每個人生命、安全緊密相關的交通平權倡議,在推動全面性改革以及呼籲更多關注時會遭遇困難?「一個人死是悲劇,一群人死是數據。」王俊麟直言,一方面是民眾對議題無感,一方面是主管機關與媒體報導長期把交通事故當成「意外」,歸咎於個人疏忽與行為,而不是道路工程與駕駛教育的系統性錯誤。

他進一步說明,台灣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落在2800至3200人之間,如果是個人疏忽,照理說數字會更明顯浮動;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也約是這個數字,但日本總人口是台灣五倍,以比例來說交通風險是台灣的五分之一;韓國在2010年時交通事故釀死嚴重程度與台灣差不多,但當年有幼兒在幼兒園附近遭遇車禍、震撼全國,於是經過系列道路設計與駕駛教育改革,這幾年死亡數下降為當年一半。

(攝影/林婉婷)

當馬路真的如虎口,行人認為走路危險又不便,自然會選擇繼續騎車、開車,加劇「車本主義」。王俊麟指出,台灣車價高於中國、日本,然台灣人擁車率還是很高;而最便宜又最方便的交通其實就是「步行」,但沒有人行道連結,雖然有大眾運輸系統,人們還是沒辦法便利與安全往返於住家、客運站、捷運站和火車站,屆時可能還是選擇直接騎車、開車。

王俊麟表示,交通改革策略「3E」分別是工程(Engineering)、教育(Education)和執法(Enforcement)。其中,道路設計改善工程必須靠公部門與公帑解決,事實上營建署有推出《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當中有詳細規範可為參考,可惜並沒有強制力。現階段公民團體呼籲建立《交通基本法》,讓交通管理權責統一、道路設計方式都能有同套標準,例如左轉車號誌順序等,不至於讓外地駕駛混亂;也期許工程改善後,進一步要透過教育與宣導改變駕駛觀念。

最後他也預告,路權團體去年發起機車權益遊行,今年則聚焦在「行人權益」,分別是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在7月22日下午三點於高雄文化中心的「行人路權大遊行」,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在8月27日下午三點於台北凱道格蘭大道的「還路於民大遊行」。

禁止車輛進入人行道的標語。(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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