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無遮欄】MeToo的信仰觀點

(相片提供/pch.vector - freepik)

◉楊雅祺(新創顧問公司營運長)

台灣的#MeToo雖然來得比歐美慢,但終究是來了。在電視劇《人選之人》觸及權勢性關係以及私密影像的主題之後,跨領域、跨產業的受害者紛紛透過書寫,來揭露自己的遭遇。這讓我們發現,受害者不一定只是女性或市井小民;加害者也不一定具有特定的面貌。

在越來越多有勇氣分享自身經歷的人們站出來之後,我們也更加確定,這個#MeToo背後反而是在說:每個人的故事是不一樣的。這個「不一樣」值得被尊重和看見。受害者不需要完美,而加害者在其領域不論曾經有多大的貢獻,也無關他們在此一事件上所犯下的錯誤。

許多人不解為何受害者過了多年才發聲,正是因為他們也在自我批判的過程中不斷辯證:我當時為何不做些什麼?我曾經表達友善,那我還可以算是被騷擾嗎?事後我還跟對方互動,當時的事情是否就不算數了呢?

沒有一個人應該被迫與他人擁有同樣的情感反應。在感受上全然接受自己的狀態,就是反威權的第一步。既然每個事件有這麼大的差異,那相同的是什麼呢?相同的是,性騷擾和性暴力的核心經常是權力議題,我們在不同事件裡不斷重新看見的也是這種「我覺得我可以這樣對你」的一種理所當然感。

在《厭女的資格》一書中,有許多實例提到男性僅是因為身為男性,而覺得自己得以享有的資格感,這正是性別不平等的核心。在性騷擾事件中,我們看到多數案例中加害者都是男性,受害者則有女性或相對沒有權力的男性,便可以看出權力的反差。

那麼基督徒應該如何理解#MeToo呢?當權力的濫用透過性的形式出現,無疑是壓迫和反信仰的行為。當基督徒以公義為念,應同聲譴責壓迫,並且在高牆之前選擇與弱勢站在一起。若我們相信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那麼任何違反意願的行為,都是對其他受造者的壓迫;違反身體意願,更無疑是對上主殿宇的侵犯。
在這個層次上,基督徒應該為#MeToo加入新的意涵:發生在弱勢者身上的,就是發生在我身上。耶穌也是,因此我也是。讓反性壓迫成為我們信仰的每日實踐,因為當耶穌所愛的姊妹弟兄受傷時,我們也都一同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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