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聯會首次董事會 協助教會面對稅務問題

(相片提供/宣聯會)

【林宜瑩採訪報導】為幫助教會在土地或建物出租、興辦幼兒園、長照、墓園、太陽能等財產運用方式,使教會能根本解決教會推動事工中已遇到或潛在之稅務問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通過籌設「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事業聯合會」(簡稱宣聯會),並於今年8月21日在台中舉行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經董事投票選出總會總幹事陳信良牧師為第一屆董事長、黃瑭新牧師為書記董事、蔡秀緞執事擔任會計董事。

根據今年7月28日、由宣聯會第一次捐助人籌備會訂定的《宣聯會捐助章程》,該法人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其中一人為董事長。另設監察人一至三人。董事、監察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兩任;該章程第10條之總會總幹事為當然董事,其連任次數不在此限。

另該章程第16條規定,非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教會信徒或非基督徒者;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曾犯詐欺、背信、侵佔或貪污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確定者;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受破產宣告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者;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經醫師檢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致不能執行業務者;其他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決議解任者,皆為該法人、董事監察人當然解任之事由。

宣聯會籌備處主任洪憶菁說明,宣聯會是協助教會解決及處理稅務的平台,僅就教會本應被課稅之稅金代扣代繳,另有少許行政費用辦理共同行政事項,原教會辦理事工收入仍歸回教會所有;宣聯會與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簡稱六號法人)妥善分工管理教會財產,涉及稅務問題的財產由宣聯會協助管理,無稅務問題的財產由六號法人協助管理。宣聯會與教會對口單位僅以最簡易、單純的租賃形式辦理,既不涉入教會宣教事工或事業體經營,教會亦不需提供任何財報等資料給宣聯會。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