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不可為惡所勝

時序進入2024年,台灣即將迎來又一次的總統大選。歷經多次的民主選舉,絕大多數公民或許已有深刻體認:社會改革不是一蹴可幾,乃是要歷經共識凝聚及理想實踐的漫長過程,才有辦法緩步前行。無論是轉型正義、國家體制、社會安全網的建置,都是如此。

過年前,一位國中少年殺人的慘案,無疑再次挑動國民敏感神經,對於教育及司法體制有諸多他想。這個案件雖造成社會高度震撼,其實卻非新鮮事,早在1961年台灣就曾發生「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1991年由導演楊德昌將其改編拍攝成電影而獲獎無數。

一位15歲的少年,究竟為何會與「殺人」這種絕對的「惡」畫上等號,背後往往有更深刻、複雜的成因,包括原生家庭、人格特質、社會支持系統等因素。若認為透過老師搜查書包及責打等威權教育方式就可解決,無疑是過度簡單的聯想;甚至有人主張,應該將少年犯資訊公開並處以極刑。然而,這種私刑正義,難道不也是助長噬血心態與暴力歪風的扭曲?

若威權手段就是解答,世界上早已不存在這麼多的犯罪。動輒逮捕、關押、刑求、處死嫌犯的國家,罪犯不見因此而減少,亡命之徒反而更加膽大妄為。選擇以惡勝惡,不只效果有限,反而成為無數人半夜驚醒的噩夢,甚至是滋長罪惡的沃土,踐踏了人性的善良與尊嚴。

保羅在羅馬書12章提到事奉上帝的生活應該有的樣態,17節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21節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面對無庸置疑的惡,以基督教文化為基底的歐洲,在經過數千年反思後,對於罪的懲治發展出與東方社會截然不同的方向,少了幾分暴戾,甚至成為人人稱羨的樂土。

台灣如今也走在這條漫漫長路上,面對複雜的問題,在罪與罰之間找到平衡並不容易。求主賞賜智慧,讓我們能以善勝惡,而非為惡所勝。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