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無遮欄】法律究竟保護誰?

姚孟昌(浸信會懷恩堂會友)

這幾年,我經常在甄試入學的書審文件中看到學生選讀法律的動機──「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我希望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我來報考法律學院。」

每年都有好幾位考生提到「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面試時我會好奇地請教考生這句話的出處?學生總是肯定地告訴我,這話是他自己想出來的。我點點頭,只是沒有告訴他,你自己想出來的東西怎麼跟不少人寫的一字不差?

我問學生:「你真相信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學生疑惑地看著我,思索這老師想問什麼?

我接著問:「你是否同意一個合乎公平正義的法律制度,應該能夠確保每個人在法律之前享有平等保障的權利?」學生:「當然!」

我又問:「你知道有些人常常沒有辦法得到法律的保障,例如不懂法律的人。是吧?」學生點點頭說:「所以我才要努力學法律,讓法律保護我及我的家人。」

我問:「你知道有些人不用自己學法律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學生說:「是啊!有錢的人只要花錢,就可以僱請律師為他服務。如果他花得起更多的錢,就可以請到更好的律師了。」

我說:「沒錯!那同學為什麼不考慮到更能賺大錢的學系就讀?只要有錢也可以買到法律保障啊!」學生沉默無語。

我繼續問:「如果有人不懂法律,又沒有錢請律師,那麼他還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能,那這樣的法律還可算是合乎公平正義?」學生只是搖搖頭。

我說:「法律人的志業是成為正義與人道的使者,運用專業確保法律制度能保護每一個人,特別是良善的人。」

我一直相信,上帝是法律人的終極典範。祂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賜以智慧、公義與真理,並將律法銘刻人心,使人有能力遵守。上帝又與人立約,以聖約作為國家憲法的藍本。上帝使用法律節制罪惡、以公正審判來定分止爭。

法律本身就是判斷何為正當與良善的藝術,習法者即是受託執行這門藝術的祭司。在現代國家,這付託來自全體人民。在永恆中,這付託來自造物主。如果每一位法律人都能明白這個道理,相信他對自己的期許一定大大不同。

究竟法律應該保護誰?上帝要求執法者不偏待人,不能曲法裁判。祂也特別囑咐法律人:「要替那無法言語的發聲,要為那孤苦無依者的權利奮戰。要依照公義來說話。要替他們辯護,為貧困匱乏者伸冤。」(箴言31章8~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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