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造就】真理的自由

(相片提供/Pixabay)

◎陳宇光(七星中會退休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8章31~36節

什麼是自由?日本聖經學家內村鑑三牧師說:「自由不是照著自己的意氣,隨便去行動;自由的意思是自己治理自己。自由是將自己交託給上帝,但是不是受強迫,乃是自己情願將自己委身給祂。」是的,我們應該將自己交託給上帝,在上帝的掌管中,去做想要做的事,那樣才是真正的自由。離開上帝慈愛的限制外,一般人是沒辦法找到比它更加大的自由。

美國政治家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說:「不自由,毋寧死。」從過去的歷史我們發現,有許多人甘願冒著生命的危險換來自由,因為他們認為自由比生命更加的寶貴。難怪匈牙利詩人裴多菲‧山多爾(Petőfi Sándor)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沒錯,自由好像是空氣,有時候感覺不到它存在的重要性,但缺少它的時候,就會感到很痛苦。本文將從聖經與信仰的角度來思想有關自由這方面的信息。

自由的不自由


在這裡提到兩個自由,第一個自由是指外表肉體方面的自由,第二個自由是在指內在心靈方面的自由。意思是:在人外表的肉體雖然有自由,但在人裡面的心靈卻沒有自由。人類的始祖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時,上帝給他們有充分的自由選擇善與惡,結果他們選擇惡的一面,因此,他們變成沒有自由的人。從外表來看,跟以前一樣;但從人的心靈來分析,他們是已經被罪所捆綁,成為罪的奴僕。所以他們是自由的不自由,有時基督徒也是活在這種景況的當中。

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曾經提到,有一位在教會當了11年執事的基督徒,外表看似虔誠,不過這是他白天的生活;到了晚上,他就變成另外一個人。不僅如此,在白天,他是正當的公務人員;在晚上,卻變成常常帶十多個兄弟去做壞事情的黑道人物。這種白天與晚上不相同角色的扮演,讓他陷入很深的痛苦與衝突當中。他活在外表自由、內心卻不自由的生活當中。後來他犯罪被逮補,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在監獄中,這位弟兄聽到更生團契的牧師所傳的福音,改變了他的一生,他自己做見證說:「牧師勉勵我在監獄中要做三件事:第一、認錯悔改;第二、勤讀聖經;第三、為主傳福音。」通過更生團契的牧師以及一些義工的協助與鼓勵,他果然完成了上面所說的三件事。他在監獄中真真切切地悔改,也相信聖經中所說的應許絕對會實現,就是憂傷痛悔的心,上帝絕對不輕看。在悔改後,他享受到從來沒有過的經驗,就是與主耶穌有很親密的關係,也確信上帝的存在。過去他作了多年掛名的基督徒,但在監獄的期間,他將聖經從頭到尾讀兩遍,也利用機會向人傳福音。

有時候,我們也會這樣,白天是耶穌的學生,晚上就變成魔鬼的學生;或是說,禮拜日是做禮拜的基督徒,但從禮拜一到禮拜六就成為外邦人。假如是這樣,那麼我們就是外表上看起來自由,其實心靈上並沒有自由。

不自由的自由


保羅本來也是活在外表肉體上的自由、心靈卻陷在不自由中,他的心靈被罪捆綁,無法得到釋放;但悔改信主以後,他的罪得釋放。通過這樣的信仰經歷,他說:「為了要使我們得著自由,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所以,你們要挺起胸膛,不要再讓奴隸的軛控制你們。」(加拉太書5章1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年版)後來他因為傳揚耶穌是基督的福音被捕,關在監獄裡面。那時候他的肉體雖然沒有自由,但他的心靈早就得著上帝的釋放。因此,在他的人生結束前,雖然肉體活在不自由的當中,不過心靈已經得著充分的自由,這可說就是「不自由的自由」。

在此也分享另一則見證故事。在桃園拉拉山的山上,有一間達觀度假農場的民宿,農場主人陳東和原本是全宜蘭最大間廟的管理委員,他在拉拉山開民宿以後,開始留意一些基督徒的行為。他發現,來到這個農場過夜的基督徒,在言行舉止各方面都與其他的客人不同,這些基督徒無論在餐廳或是在房間裡面,都不會喝酒、抽菸、賭博或鬧事,而且充滿了喜樂。

後來有一次,一群神學院的老師來到陳東和所開的旅館辦退修會,他們的表現很吸引陳東和的注意。當他們聚會時,陳東和就坐在旁邊聆聽,想知道他們到底在說什麼。結果聽了以後,他感覺很好,內心也很渴慕這個信仰,就這樣開始認真地讀聖經。

陳東和把聖經讀了一遍以後,他發現聖經所記載的耶和華,就是他找了十多年的那位創造宇宙萬物、掌管一切運行的獨一真神。不僅如此,他說以前在晚上結帳時都會一直吸菸,導致他常常失眠。另外,為了維繫生意上的往來,他也需要時時在外面應酬、喝酒,每個月至少會醉酒一次。不過自從讀了聖經以後,聖經裡面的話語漸漸進入到他的心中,讓他感覺不應該也不需要這些壞習慣。因此,他改掉這些不好的習慣,也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他個人的救主。

後來陳東和向人見證說:「當我改掉這些壞習慣以後,不僅不會認為是受到限制,就是不可以做這個,不可以做那個的『不自由』;反而真正體會到不被壞習慣與罪惡挾制、那種得釋放的『真正自由』,也更加體會到上帝對人類的愛。」當陳東和說到得著釋放的自由時,表情充滿喜樂,這是從他內心真正流露出來的喜樂。

美國神學家陶恕(Aiden Wilson Tozer)牧師說:「在靈魂上絕對的自由,是十字架所留下來給我們一份寶貴的禮物,也是人生最奇妙的恩賜。」是的,當人體會到心靈真正的自由以後,就會知道這是上帝通過主耶穌賜給我們最寶貴的禮物與最奇妙的恩賜。

真理使人得自由


耶穌說:「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著自由。……要是上帝的兒子使你們得自由,你們就真的是自由人了。」(約翰福音8章32、36節)確實如此,真理會使相信耶穌的人得著真正的自由,因為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裡去。」(14章6節)由此可知,耶穌本身就是真理,只有信靠祂,跟隨祂,才會使人得著真正的自由。

1933年的德國有很多人在高喊:「希特勒萬歲!希特勒萬歲!」那時候,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廣播電台大聲疾呼不可將領袖當偶像來崇拜。後來歐洲發生戰爭,希特勒到處侵占弱小的國家,不過潘霍華拒絕參加戰爭,因為他主張國家與國家、人與人之間應該和平相處。

然而,德國的教會為了要服從掌權者,也就是希特勒的政權,於是妥協並贊成希特勒侵占的行為。縱使潘霍華在其著作《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中,勸勉德國人要跟隨耶穌基督的真理,不是跟隨當時的執政者,但許多基督徒仍認為德國的軍隊一直在戰爭中打贏,一定是因為上帝站在希特勒這一邊。那時,許多反對希特勒政權的人被逮捕,包括潘霍華。

1945年4月9日,希特勒的政權也快要滅亡的前幾天,潘霍華被處以絞刑,在39歲那年被迫畫下人生的句點。雖然下場如此悽慘,但直到今天,潘霍華還是受到很多基督徒所尊敬與欽佩,特別是欽佩他為了真理的緣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雖然這個代價是大的,但他在耶穌基督的真理裡面,已經得到真正的自由。他說:「不只是行動,承擔苦難也同時是通往自由的路徑。」是的,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往往是需要付出行動、代價與承擔苦難的。就如美國的黑奴制度得到解除,這些黑人能夠得到自由,乃是歸諸南北戰爭的行動、承擔代價與苦難所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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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的「一二三自由日」是記念1952年韓國南北邊戰爭時,有許多中國軍人到北韓支援戰爭,後來有1萬4000多人被南韓政府抓去當俘虜。當戰爭結束時,南韓的政府讓他們自己決定,看他們是要選擇回去中國,還是來台灣。結果他們並沒有選擇回去不自由的中國,而是選擇比較自由的台灣。他們就從南韓搭船,在1954年的1月23日於基隆上岸,所以國際上就將這些人抵達到台灣的那一天定為「世界自由日」。由此可知,追求自由是全人類共同的願望。

盼望在1月23日世界自由日之際,我們省思肉體的自由雖然重要,但是對基督徒來說,心靈的自由比肉體的自由更加重要。心靈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要得著真正的自由是需要信靠賞賜我們自由的源頭──耶穌基督,因為祂說:「若是上帝的兒子使你們得著自由,你們就真的是自由的人了。」(約翰福音8章3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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