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誰更重要一點都不重要

(相片提供/Pixabay)

◎SEEKER

教會是由各種年齡層和不同身分背景的人所組成的,所以有多元意見也非新鮮事,其實如果沒有人有意見才是病態,不過要怎麼分類或排序誰的意見更重要,絕對是個需要學習的課題。因此,長老教會由小會治會雖是不爭的事實和尊重,但論到現今浪潮,小會治會如果變成一個決策過程不由分說的理由,似乎會被認為是專制並專權的領導,那到底這個界線在哪裡呢?

舉一個例子來讓大家腦力激盪:通常教會的空間遠比需要聚會的人數少,意思就是常常會有團契或活動需要「搶場地」,除了公認的禮拜時段之外,其他時段大部分都是以「預定的時序」為標準,誰先說要聚會就先給誰用,後說的人可以跟先說的協調或找另一個適合的場地。這樣一來,享有主動權的是先說要聚會的人,這點是大家都能認同的觀點。不過,否認這點的人似乎有個默認前提:就是這個規則適用於那些所謂「不重要」的聚會;如果提到「開會」,似乎這個規則就不重要了。開會的人就具有絕對的優先權,尤其是小會或是長執會。這點令筆者費解。

若全憑客觀認定,使用場地或服事時間衝突可以用先來後到決定,但牽扯到「重要或不重要」卻是個主觀的概念,可能有人會因為自己的立場,而無邏輯、道理地推翻行之有年的自然而然,尤其是有權力這樣做的人,更是需要注意濫用的問題。沒有人特別重要,更沒有人可以被忽略,誰更重要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當判官之前,是否體貼神的心意和人的軟弱與需要。其實溝通是解決主觀認定最好的方式,秉持原則就不需要委曲求全,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也沒那麼可怕就是了)。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章40節)這句基督徒耳熟能詳的經文卻難以實踐。我們都知道耶穌能為了一隻迷失的羊而暫時放下99隻,難道是那一隻比較重要嗎?答案顯而易見,耶穌不願放棄任何一隻,理所當然就沒有誰重不重要的議題了。而現今的教會多數卻因人設事,只顧自己的權益而放棄其他人的,跟耶穌的教導背道而馳,那最後審判被分到左邊山羊的結局,可就來不及後悔了。作為君尊的祭司,秉持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神同行的原則,把自己的順位向後放,才夠溫柔吧! (作者為長老教會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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