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芳
 在台灣,我不得不說還是一個很儒家傳統的社會,社會倚賴長者的經驗與智慧,年輕人被認為少不經事及缺乏深思熟慮,和我在美國看到的情況相反。對年輕的定義也差異甚大,在美國若年過30,早就遠遠超過「青年」(Youth)的年齡,進入大學的年輕人急切擺脫「青年」的稱謂,而被稱呼「Young Adult」,也不想再跟「年輕」和「青澀」有所掛勾。
我在這裡遇到兩對非常年輕的美國白人夫妻,他們先後成為馬賽克教會的青年牧師。他們成為青年牧師的時間都差不多在25歲前後,前任青年牧師和他的太太是德魯和阿竺莉安,後來的這對是安迪和茱莉。我在他們的身上看到美國文化強盛的青年力量,可以給台灣文化做為借鏡。
安迪曾擔任「微光」(Little Light)社區青少年關懷中心的執行秘書。我每個月都可以收到他打字的信函,說明該社區青少年的狀況,又如何需要關心。字裡行間,讓我很難想像這是出自一位還不滿25歲的年輕人之手,他的誠懇和文筆的成熟度,除了描述自己的初衷,也呼籲大眾一起來關心弱勢青少年,口吻彷彿機構的負責人一般。他和太太才剛結婚不久,他也將他們有著陽光般笑容的照片放在信函上。
德魯和阿竺莉安則是另外一個例子,他們也是婚後不久從鄉鎮到城市來奮鬥的年輕夫妻。阿竺莉安已有一位2歲大的孩子,她才27、28歲而已,已經懷了第2胎。她目前不僅自己帶孩子、修習遠距的特殊教育課程,還另外抽空幫教會會友帶孩子,以賺取微薄的零用金。我問她,等第2個孩子出生之後怎麼辦?她不急不徐地回答我說,那時候她得開始一週實習兩天,但是她已打算將第1個孩子送托兒中心,平時自己帶新生兒,並已經跟先生商量好,實習的時候先生會休假1天在家帶孩子。看起來好像會很忙,但是她很開心,也有信心能接受這些挑戰。
我衷心期盼我們的社會能及早肯定並訓練年輕人獨當一面的能力,讓未來的台灣成為年輕及充滿活力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