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論天堂與靈魂的迷思

(相片提供/Pixabay)

◉劉士嘉

〈使徒信經〉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信經沒有提到「靈魂」與「天堂」;聖經也沒說死後靈魂上天堂、親友天堂再相會。聖經最常描述人死了的狀態是「睡了」,意識及生命暫停運作了,「睡了」就是會再醒來的意思。〈使徒信經〉說,將來會「肉體復活,永遠活著」,但不說「靈魂復活」。人死了「靈魂上天堂(庭)」是謬誤的信念!

一、聖經講「天國」不是「天堂」。馬太福音6章10節:「願祢的國度降臨,願祢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像已經實現在天上一樣。」(簡明聖經)聖經描述的上帝是祂從尊降卑,親自從寶座上下來與人同在,不是人上去天堂與祂同在!「天堂」與「煉獄」同樣是偏離信仰的錯誤。從過去到將來,「天堂」不會是我們生命的居所!耶穌的教導比較是「地堂」,而非「天堂」!

二、聖經的「靈魂」觀。創世記2章7節:「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了人,把生命的氣息吹進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生命的人。」(當代譯本)人的靈魂是上帝吹入人肉體裡的「生命氣息」,靈魂只是人生命的一部分,不會獨立存在或有自由意志!人死後單單靈魂可以上天堂,是個謬論!路加福音16章財主死後在陰間痛苦的喊話,明顯是將來審判之後的情境。

三、聖經永生國度裡的「親屬關係」。路加福音20章34~36節:今世的人才有嫁娶,但那些配得將來的世界、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就像天使一樣永遠不會死。他們既然從死裡復活,就是上帝的兒女(當代譯本)。將來復活後,即使可以與心愛的親屬相會,但這層關係與同是上帝兒女的關係,已微不足道!應當讚美上帝賜我們永活的肉體、同在的國度、同工的榮耀,而非歌頌將來親友再相會,更不要錯誤地吟唱靈魂與天堂!

這些用詞的偏差,若對照原文幾乎都是譯文添油加醋的產物,應該要提出來個別討論! (作者為馬偕紀念醫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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