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放寬外籍看護聘僱門檻 公民團體籲審慎評估長照現況

(相片提供/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林婉婷採訪報導】日前有總統選舉候選人提出要降低家庭看護移工聘僱門檻,而行政院也宣布研擬放寬申請門檻;然而事實是台灣目前外籍移工聘僱與長照制度皆有不少待改善之處。有鑑於此,婦女新知基金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在9月18日上午召開「反對奴工長照,譴責政策買票」記者會,以三點訴求呼籲政府及候選人應承擔長照的公共責任;訴求獲得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連署支持。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在發言時強調這次放寬門檻的幅度之大;根據衛福部資料,截至去年底台灣需要長照服務之人口為83萬人,而行政院所研擬的放寬申請門檻條件之一包含使用政府長照服務滿六個月,預估為60萬人。

她認為,政府應好好說明為何在長照2.0涵蓋率將近七成的前提下,仍需要如此大幅度開放家庭看護移工?以及當中如何制定放寬門檻條件、以何評估長照人力缺工情形、為何採取「一對一」開放等問題。她提醒要思考台灣長照環境究竟是「缺勞工」還是「缺奴工」?在勞動權益未到位的情況下放寬聘僱門檻,既無法確認能否真正滿足長照需求,更可能壓低整體勞動條件、衝擊本國相關從業人員。覃玉蓉呼籲政府要誠實交代與面對問題,且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督。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則說明家庭看護移工的處境:被要求24小時待在雇主家中,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待命,無法獲得完整休假;另多被安排晚間睡在照顧對象房間、連睡眠時間都被剝奪,甚至有被孤立、沒收手機、缺乏隱私、遭受性別暴力等情形。

(相片提供/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事實上,公民團體在2003年就提出應以《家事服務法》來保障家庭看護移工,然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明文保障;她不諱言確實有24小時照護需求,但反對由「一位」看護移工獨自支撐整個家庭的照顧需求。黃姿華表示,政府不願正視家庭照顧移工淪為奴工的問題,而有需要的家庭也無法獲得穩定人力資源,只是激化社會對外籍移工的負面印象;呼籲應該讓移工進入照服員制度,由國家特約機構聘僱,避免移工在私人家戶可能遭到剝削,以保障各方權益。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則點出身心障礙者與外籍移工在「需求」與「剝削」的兩難處境,呼籲將外籍移工納入長照系統;而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則直言滿足長照需求並考量當中的勞動、性別問題,是執政黨與在野黨的責任。

公民團體提出之三項訴求為:1.「誠實負責」:公布長照供需當下與未來的詳細推估資料。2.「正視勞權」:逐步廢除家庭聘僱一對一、24小時同住看護制度,承諾移工薪資與勞動條件不再與本國勞工脫鉤,規劃移工全數轉由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機構聘僱,提供多對多服務。3.「公共承擔」:政府主動提出未來長照服務發展藍圖,不論民眾的經濟狀況、家庭組成、照顧需求為何,都能被公共照顧制度好好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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