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不合時宜的語文教育

文學之美,放在世界的尺度來看,不無共同的標準。舉凡法國大文豪雨果的《悲慘世界》同情社會底層人民所遭受的壓迫、莎士比亞四大悲劇講述人性的糾葛、約伯記探討神義的奧祕、雅歌關於愛情的謳歌,皆有引人入勝之處。

可惜從威權時代開始,台灣的語文教育強調八股封建的儒教思想,對語言文學的掌握能力則為次要。關於人類的同情共感、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人性黑暗的探索,更是付之闕如,甚至混淆了語言教育與公民教育的不同功能。

近日某位明星高中教師對於108課綱的批評引發社會熱議,更突顯前述弊端。一個國家公民品質甚或官員操守的規範,本應是公民課程應該探討的內容,硬要將其歸類在語文教育的範疇,無疑是混淆了自己的本務,也扼殺了學生感受文學之美的契機。

中國封建統治的型態,與今日民主法治的運作方式,早已大異其趣。在家天下的統治中,中國文人所歌頌的君臣倫理道德,與其說是一種高尚的政治理念,更多反而是為適應統治方式而留下的生存哲學,否則一不小心人頭落地,則一切免談,遑論個人的抵抗與價值。

不可諱言,中國文化對周邊國家帶來深遠影響。然而無論是日本、韓國或越南,都在主體性的建構過程中,打破由中國定義的「中心」與「邊陲」,找到自己挺身站立的位置。若醉心於古老帝國的餘暉,無視專制極權的苛政,自甘以八股封建為榮,大開道德裁判所,無疑是不合時宜又可笑。

以升學考試作為閱讀唯一目的的教育,已經盤據台灣人心太久,甚至讓孩子拿起課外讀物就會遭到責罵,錯失認識文學之美的機會。課綱只是提供一個學習的指引,課綱之外的作品並非禁書,文學的面向亦十分廣袤,若有教育者因某一篇古文被移除就如喪考妣,這是搞不清文學的本質,更是台灣語文教育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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