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花東條例強行表決 公民團體強調社會對話

(相片提供/經濟民主連合)

【邱國榮整理報導】新國會開張近兩個月,已有三項法案完成委員會審查,即將進入朝野協商與院會二、三讀立法程序,其中包括由中國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委員領銜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面對草案相關爭議,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4月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國民黨進行公民社會對話,並要求院會將條例退回委員會,補辦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表示,除了《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各黨無爭議以外,其餘法案皆由傅崐萁領銜提出、缺乏公共討論。許冠澤強調,花東交通議題的多面性值得辯論,涉及區域資源分配、大眾運輸交通設置,以及技術層次的斷層、地質與預算等問題。

台灣公民陣線執行委員賴中強呼籲,立法院應依《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辦理政策環評,並召開公聽會,讓專家學者、居民、民間團體及產業人士共同出席,充分表達意見。他強調,民主不僅是強行表決,更重要的是不同意見間的溝通與尋求共識。

另他點出,立法院院長韓國瑜與副院長江啟臣皆為《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提案人,正副院長擔任法案提案人是罕見之事,未來主持審查時恐怕難以保持中立角色調解紛爭,因此國民黨及提案領銜人傅崐萁委員有義務向社會說明相關法案的可行性與必要性,至少回應「在地震頻繁的花東地區,相關建設施工及運營期間的安全評估」問題。

賴中強解釋政策環評與開發環評不一樣,前者是在進入具體開發以前先針對政策評估,依法該政策只要可能使環境負荷超過當地涵容能力、破壞自然生態等,就要進行政策評估。他也認為程序上,朝野對花東交通相關法案是否違憲存在歧見,可先邀請憲法學者專家辯論。

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點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合計總經費預估超過數兆元,且路線經過生態敏感與好發地震帶,未事先踐行政策環評程序、未謹慎評估政策必要性及可行性,卻企圖挾國會最大黨地位強行通過委員會審查、進行表決,實非健全民主制度該有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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