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調查證據 控訴不當飼養保育類動物

(相片提供/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邱國榮台北報導】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6月1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國不當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查證據,控訴政府長年漠視無數不當飼養野生動物案件,中央及縣市政府查核淪於形式,導致野生動物遭虐。

林務局於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其中第31條規定,所有在《野保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飼主,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列管並接受查核,第34條亦規定,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應提供其符合物種習性的飼養環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2000年時該研究會展開首次調查,揭發中央及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根本沒有明確掌握全國被人工圈養的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無法確保被人為飼養的野生動物有獲得妥善照顧與對待,當年林務局信誓承諾,會進行有效管理,但9年後動保組織再度展開調查,發現所有弊端仍在。

記者會上公布的調查影片可看到2隻長臂猿,31年來被關在鐵皮屋內的鐵籠飼養,高度樹棲的靈長類,需攀爬樹木擺盪的雙手,終日只能如囚犯般攀抓欄杆。馬來熊、亞洲黑熊、非洲獅,長期被圈養在單調、無任何豐富化設施的狹小籠內,每隻動物都有嚴重的刻板行為。

(相片提供/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出席記者會的立法委員林淑芬、陳曼麗要求農委會林務局及畜牧處動保科,應即刻全面清查全國被人工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及飼養狀況,對於長期被不當圈養已構成騷擾、虐待的動物,應立即介入救援,尋找適當處所安置。

對於動保組織所提出不當飼養的案例,林務局簡任技正羅尤娟則回應,必須要到現場勘查才能夠確定飼養環境是否違法。被問到會勘時間是否有限期?羅尤娟回應,必須聯絡縣市政府才能敲定時間,一同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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