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四案結果評析 思想公投制度的價值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永社在12月20日晚間舉辦「2021年公民投票四案結果評析」座談會,邀請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律師、立法委員洪申翰、律師洪偉勝等人與談,討論公投結果出爐將會對社會與政局產生那些變動;3位與會者在評析主要聚焦在公投制度面,即公投是否綁大選及是否修法的問題。

詹順貴表示,雖然這次公投沒有綁大選,但是充滿政治惡鬥;過去綁大選的公投也是被政黨操作,所以這次公投結束後,立即聽到社會上有基於直接民權、提高投票人數等理由呼籲「公投綁大選」的聲音;他點出,公投確實是直接民權的輔助性工具,現在卻被國民黨用來作為教訓執政黨的工具,這很可能是跟台灣政黨惡鬥鮮明有關,未必是公投制度本身的問題。

他也表示,不管結果如何,民進黨應該重新檢討《公投法》並予以修正,建議民進黨可以參考過去民間團體所組成公投修法推動聯盟所提出的草案版本。

洪申翰說明,台灣隔壁有惡鄰居中國,不斷利用台灣的民主制度分化、攻擊台灣,這讓他意識到反對黨已經趨向極端化,在沒有要為政治負責的狀況下,會對整體社會非常不利;這是他越來越擔心的事。因此,除非有必要,否則他認為只能「是非題」的公投並沒有比較好。

洪申翰指出,執政會遇到很多社會爭議,而這次公投結束後,民進黨要學習的是面對社會爭議的態度與工具是否足夠。譬如,環評應該是要解決爭議,可是現在環評反而製造更多問題,導致土地開發業者與環保團體彼此都不服氣,都想要透過公投敗部復活;尤其公投門檻在2017年降低以後,公投案會不斷出現,「在過去時候是『頭過身就過』,但現在已經不是了;現在是頭過了,公投就會來找你。」洪申翰提醒在系統性治理的工具與方法上,應該要有更有效的方法去面對爭議。

洪偉勝則指出,現在不是《公投法》修法的時間點,若執政黨現在檢討《公投法》,正好是給了國民黨下台階。他強調,台灣民主是持續往成熟方向走,要讓民主持續成熟,並不是讓法律走在前面,而是「社會」要走在前;即使《公投法》有瑕疵或不足,最理想是修法,不過更重要的是民間要有呼聲的力量,使下次不會有人輕易拿出公投來做為政黨的「期中選舉」或是「制裁執政黨」,所以有不同的聲音,或許比現在提出修法來得更為理想。

洪偉勝以「珍愛藻礁」公投為例,此促成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外推方案,所以公投關鍵不是在於最終投票結果的同意或不同意,而是透過公投提案過程促使政府做出修正方案,再加上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的搭配,外推方案最終被多數人接受,他認為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從這角度看,不必急著馬上公投修法,反而應該是整體性討論公投制度、不僅是公投綁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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