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籲勞動三法與專法同調 鼓勵中高齡就業

(相片提供/弘道基金會)

【洪泰陽採訪報導】〈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自去年12月4日上路已滿1年,長期支持與推動中高齡就業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看見「中高齡就業專法」對於促進中高齡就業的善意與積極,卻也發現與勞動相關的〈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仍有許多限制未能相應調整。

基金會執行長李若綺表示,如〈勞基法〉第54條明文規定,雇主得強制年滿65歲勞工退休;〈勞工保險條例〉中,65歲以上雖仍可續保,但〈就業保險法〉強制年滿65歲不再納保,使高齡者失業補償、職業訓練等相關權益都受到影響;甚至在今年疫情下,許多高齡者因無法投保就業保險而無法取得紓困金。此外,中高齡就業專法提供配合穩定就業的四大補助計畫,但其行政與稽核程序繁瑣,定期問卷與執行報告外,還有多次不定期問卷與現場稽核等,讓雇主疲於因應而擔憂卻步。

(相片提供/弘道基金會)

李若綺說明,人口老化導致勞動力人口降低,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危機,許多國家鼓勵中高齡就業,一來減緩人口老化對中高齡與高齡者帶來的健康、經濟危機,二來亦可避免勞動市場出現斷層。以基金會本身來說,弘道為推動中高齡就業,除了全會有36%同仁為45歲以上,更於台中成立「不老夢想125號」、目前有14位平均63歲的長者就業;「不老夢想125號」即是透過該法申請「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補貼聘僱滿65歲以上勞工的薪資。

李若綺談到,影響中高齡甚鉅的是「年齡歧視」;雖專法中明訂禁止年齡歧視,但現行〈勞基法〉及〈就業保險法〉卻都有65歲的年齡上限,與專法立法精神相違背,並影響雇主聘僱意願。李若綺強調,中高齡有豐富人生閱歷與工作經歷,是職場上經驗交流與傳承的好夥伴,建議政府讓勞動三法能與「中高齡就業專法」互相支應、而非互相抵制,並多交流宣導、輔導企業推動中高齡就業,簡化相關補助的行政稽核程序,共同打造友善的中高齡就業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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