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科技媒體中心記者會 從科學角度談輻射食安

(相片提供/台灣科技媒體中心線上記者會截圖)

【邱國榮綜合報導】行政院宣布取消日本福島地區食品進口禁令,並回歸科學證據,從禁止特定地區改為禁止特定品項,產品需附雙證及進口產品逐批檢驗作為把關標準。台灣科技媒體中心在2月17下午召開線上記者會,邀請專家解析輻射食品對人體健康影響與相關檢測的科學觀點。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指出,目前大眾仍未能有機會看見和理解「日本進口食品」相關的科學證據,常出現因政治而失焦的非理性討論,因此本次邀請慈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謝婉華、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教授許芳裕,說明輻射食品的科學證據,以及目前制訂福島食品進口規範時如何評估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許芳裕與謝婉華在記者會上都同意,在符合檢驗標準下進口福島地區食品,健康風險極低,改為品項限制也更能安全把關,符合科學做法。

許芳裕表示,目前輻射效應數據依據國際組織「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劑量規範,一般人的劑量只要不超過每年1毫西弗,在人體健康方面的影響都是可以忽略的。他又指出,ICRP將輻射的危害分為「確定效應」和「機率效應」,前者是指過量輻射對人體的損害會隨著劑量提高而加深傷害,後者與發生癌症的機率有關。

許芳裕進一步解釋,目前國際標準指出單次或年累積曝露的劑量,在100毫西弗以下的劑量可以忽略,100毫西弗以上可能會有健康影響;但目前研究證據,說明100毫西弗對人體沒有「確定效應」,至於「機率效應」影響則可以忽略。目前各國法規均訂有人員劑量限值: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每年不得超過50毫西弗,一般人則不得超過1毫西弗,只要符合法規劑量限值內,健康效應的風險應可忽略。

國際是如何換算「食品檢驗」到「人體接受的安全劑量」?許芳裕說明,是以「吃了多少的食物量,輻射不會超過1毫西弗」來制訂適用的食品輻射限量標準;國際組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規範是先假定成人與嬰幼兒的每年總食物攝取量(成人550公斤,嬰幼兒200公斤),再參照各國進口日本食品的比例,假設日本食品佔所有飲食的十分之一,再考慮放射性元素和劑量的影響,就可換算出各國成人和嬰幼兒的食品輻射限量標準。

(相片提供/台灣科技媒體中心線上記者會截圖)

謝婉華依據其在2017年的研究結果表示,大部分的檢測結果顯示,台灣民眾因進口食品產生額外的輻射曝露,健康危害應是可被忽略的;在計算民眾額外的輻射總曝露風險時,0至3歲兒童的額外輻射曝露總量是每年約0.000147毫西弗,相比胸部X光片的0.02毫西弗,相對風險極低,但和攝入的曝露風險無法類比。

謝婉華引用澳洲官方的報告指出,針對日本福島事件造成的澳洲居民風險低於1毫西弗的輻射曝露量,對人體的機率效應影響可以忽略。另外在去年9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也解除日本食品輸入的「進口警示」,分析日本共1749筆資料,僅有3筆(2筆綠茶、1筆薑粉)檢出輻射量但遠低於標準。她表示,現今開放日本福島5縣市食品對國人的健康風險應該可被忽略。

至於在法規上將原先的「地區限制」修訂為「品項限制」,許芳裕與謝婉華皆同意「品項限制」與特定品項檢驗,是比限制進口地區安全的方法。許芳裕補充,因為輻射粉塵可能會飄落到其他縣市,鄰近福島5縣的地區可能也有些風險,以品項限定也較符合科學做法。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