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人權與原權 建立台灣主體史觀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七星中會濟南教會,在3月6日下午合作主辦「當代人權保障與原住民族權利發展」講座,請到3位關注人權保障的講者: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秘書長謝孟羽律師、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Omi Wilang(歐蜜・偉浪)牧師、黑潮城市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崢,分享各自觀點。

Omi Wilang指出,生活在台灣,不管族群的先來後到,都要像嫁接的植物體一樣,才能夠汲取到土壤的養分,感受到的是土地的溫度,才不會是失了根的蘭花;所以不在乎血統,但這不代表族群意識不重要,而是廣義地來說,認同台灣這片土地的人都是原住民;此外,認同台灣歷史的淵遠流長,是因為有台灣原住民族是主體,但很可惜的是,上帝給台灣人印記的這塊土地所擁有的長久歷史,卻是窒息與閹割,以至於台灣人談台灣歷史,多是荷蘭統治時期開始的台灣歷史,或甚至是以中國歷史為本的眼光來看邊陲的台灣。

Omi Wilang表示,台灣的主體,台灣的歷史,必須回到台灣原住民族對土地的理解,要以此為根基;地小的台灣有寒帶、溫帶、熱帶,造就出生物的多樣性,而且也都有原住民族的生活足跡,如此美麗地方,若是以《台灣通史》認識台灣歷史,實在太膚淺,因為,台灣的史觀不是移民經驗來談論,而是要有土地的主體論述。

Omi Wilan進一步表示,缺乏台灣原住民族來做為台灣歷史根基的台灣史觀,台灣原住民族不會受到尊重,而被拔了根的原住民則會出現錯誤的身分認同,使原住民容易是政客手上的棋子,所以縱然是法治的民主社會,而且現在已有了《原住民基本法》,但法律保障族人的權益,依然受到侵害。

謝孟羽是台南人,他說台南的地區「麻豆」並不是漢語,而是西拉雅語,意思是「眼睛」,因為地方被兩條河流包圍著,彷如眼睛,而且麻豆是西拉雅族的四大社之一,然而類似這樣的台灣歷史知識有很多,卻多數台灣人不清楚自己土地的歷史。他表示,處理原民的法律案件,很重要的點是必須要有正確的歷史觀,是歷史的縱深,才知道如何看涉及原民的法律案件,而法官一旦失去歷史縱深感和沒有原民的史觀,其判決通常對原民不利。

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原住民族領域的土地利用,必須要尊重部落原住民,並且取得部落同意。又長期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民中心主任的謝孟羽指出,原基法從立法的施行到現在,經手訴訟的案件,不僅是財團不依法行使諮商同意,也包括政府,理由是認為原基法是行政的政策方針,所以沒有效力。

吳崢指出,居住環境對人是有很大的影響,所看到的世界觀,會因為居住環境的不同而顯得非常不一樣,但人要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標,他也因為這樣的想法,開始參與濟南教會的活動。吳崢從太陽花運動,走入體制擔任市議員助理,也將在今年參選台北市議員選舉;他感受民進黨2016年執政到現在,在台灣歷史與中華民國這個憲政國號的橋接方面,依舊混亂,因而他也在思考,越來越多元民族的台灣社會,如何共生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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