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中第71屆第2次議會 通過基金辦法和組織條例修改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新北報導】台北中會第71屆第2次議會,於8月2日在淡水教會舉行;開會禮拜請議長趙謨立以「最好的機會已經來到」為題講道、主禮聖餐,後舉行陳儀智牧師盡程退休感恩禮拜。議事討論則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北中會教會發展基金辦法」「台北中會中委會組織組織條例」和「台北中會愛牧基金實施辦法」修改案。

趙謨立引用聖經馬太福音28章16至20節,強調現今是傳福音最好的機會,要致力使萬民成為耶穌門徒,並遵守上帝所吩咐,上帝就必與基督徒同在;禮拜中也有包括第67屆總會議長牧師、新竹聖經學院、台灣教會公報社、新使者雜誌、基督教芥菜種會等教會機構派代表請安報告。

在陳儀智的退休感恩禮拜中,趙謨立代表北中、王榮昌代表台灣神學院1986年同學會與陳儀智過去牧會的教會代表等致贈禮物;陳儀智在致感言時以「我感謝」「我感激」和「我感動」為主題,感謝上帝的揀選、感激曾經歷7間教會的磨練、感動北中為他舉行盡程感恩禮拜;最後他以已故恩師胡茂生說過「牧會有退休,牧師永遠無退休」期勉,強調自己雖從牧會正式退休,但是「牧師」這個職分永遠跟隨,直到主召回之時。

(攝影/林宜瑩)

北中為幫助所屬教會在購置禮拜堂或教育館能向北中申請借貸,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北中會教會發展基金辦法」第2條範圍,增列「教育館」一項,也增加第2條第4點:「中會需要資金時,經中委會決議後,可由本基金動支」;第8條第1項教會發展基金之來源與管理則改為「中會每年經常費結餘款提撥」;第10條還款細則,則將原本收取行政費率2%改為1%為原則。

「台北中會中委會組織組織條例」部分,則修改第3條為:「中委會委員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兩次,其中正副議長、正副書記與會計依行政法第58條規定為連選得連任一次,惟中委長老及會計連任合計不得超過五年」,以解決中委長老及會計連任無輪休的問題。

(攝影/林宜瑩)

「台北中會愛牧基金實施辦法」的修改,是為鼓勵現任傳道者健康檢查,因此就該辦法增列第3章第4條為:「現任牧師、傳道師及其配偶得申請傳福會所提供的定期健康檢查之自付額補助。補助金額依所檢附自付額之收據實支實付,每人最高補助5000元。」

另外,經北中中委會討論後,決定在第4章「離職關懷」增列第6條「北中盡程退休牧師」,在北中牧會滿5年5000元、滿10年者10000元、滿15年15000元、滿20年者20000元、滿25年25000元、滿30年以上者30000元。從2022年8月2日決議通過後實施,上述修法不朔及以往。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