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2條違憲 三年內須修法

憲法法庭10月28日作成202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也就是宣判平埔族是原住民。(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憲法法庭1028日作成202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原告、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平埔族群南區委員萬淑娟等人獲勝訴,隨即在庭外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立法,西拉雅族要在近期成立民族議會,與台灣所有原住民攜手邁向自治。

原告訴求法定原住民身分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不符合憲法的平等原則,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因此裁定停止更一審的訴訟程序,於20204月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之後,憲法法庭在628日進行言詞辯論,並於1028日下午3點宣判《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 12 項前段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該法律條文顯然違憲。判決指出,只要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的台灣南島語系民族,得依其民族意願,申請核定原住民族,其所屬成員得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記者會上,萬淑娟首先感謝上帝是永活的神、是公義仁愛的主。她表示,族人期待的誠實從土地上生了出來,期待的公義從天上降臨顯現,因而歷史與土地的正義就是西拉雅族的正名,社會的正義亦然。法律應該要盡速給族人身分正名,並且保障語言權與文化權,這個判決結果一定會帶給台灣歷史正義。

萬淑娟指出,修法要在憲法法庭判決後三年內完成,但族人希望期程能夠縮短,況且修法已經在2019年進行相關作業,只是國會沒有通過。如今既然大法官做出判決,中央政府就應該用最快速度彌補過去對平埔族的不正義。「今天大法官的話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就是看政府的誠意了。」她說,修法已無數次,相關政府單位與立法委員都有本了,今天憲法法庭做出了宏觀解釋,她相信接下來的修法會更完善,這是族人的期待。

陪同聆聽判決的台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白惠蘭表示,感謝上帝引領,使平埔族勝訴。平埔族是台灣原住民,這是基本人權,「我自己是『山地原住民』,我們非常歡迎平埔族成為我們一家人,我們原住民族是一家人。」而且台南市政府已經有積極作為,未來會再配合中央修訂法令,盡速在法律上恢復西拉雅族人該有的身分與地位。

(攝影/邱國榮)

台南中會玉井教會會友、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理事長李玉峰指出,族人歷經長期街頭抗爭及請願,以及後來的行政訴訟,始終沒有放棄身分正名,因為族人們沒有忘記自己與生俱來的原住民身分,「因為我們原來都在,而且一直都在。」

在平埔族身分正名運動一路上無役不與的台南中會新化教會會友卓翠麗表示,平埔族如今成為台灣原住民,但要如何跟既有的原住民在原住民議題上成為夥伴,是上帝給平埔族人的功課。平埔族歡喜身分正名後,接下有重大使命。

在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教授西拉雅文學的教授鄭邦鎮則指出,原住民的存在先於國家、政權、憲法,而且聖經記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未曾勝過光」,因此他不信東風喚不回來,呼喊著平埔族是原住民,終於得到15位大法官一致通過。

憲法法庭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於判決宣示之日起三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訂特別法,就同屬南島民族之其他原住民族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事項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原住民身分法》的主管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將遵照判決意旨,盡速彙集各界意見,並以修法或另定特別法方式妥適處理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以外南島民族身分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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