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優先參與 環團籲政府重視小屋頂光電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公民參與定比例、微型屋頂入級距、大小案場應有別、綠能發展才穩健!」環保團體在12月22日召開「2022屋頂光電政策總體檢」記者會,直言微電廠是淨零推手,小屋頂太陽能發電不應被忽視,籲請政府屋頂光電政策應重視小面積屋頂的「微型電廠」,透過簡化申設流程、修法納入躉購或獎助優惠等措施,讓台灣能在2050年前完成淨零目標。

現行台灣太陽光電發展生態,偏向大型電廠設置,多是大型財團或賣場投入;無論台電以躉售電價收購的意願來看,還是太陽能板廠商認為成本回收時效太慢,顯然對微型屋頂發電都興趣缺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表示,最近有新聞呈現社區居民在抗爭屋頂發電政策,並不表示民眾「反對綠能發展」,而是抗議「完全排除地方參與的再生能源開發」;因社區居民想在自家屋頂蓋太陽能發電設備,系統商就以「屋頂太小,裝設相關設備不敷成本」為由而拒絕設置。

吳心萍指出,2050年,在歐洲的「公民發電」將可供應45%電力;日本在設置社區公有屋頂太陽能發電時,也設計讓居民優先參與。她建議,台灣政府在公告2050年達到淨零行動計畫前,應延續「能源轉型白皮書」的公民電廠推動方案,將公民參與比例納入修法。

另外,在台電公布躉購電價費率預告期間,應增加10KW微電廠的躉購級距,且提供更優惠價格;否則一般光電系統商在考量行政、申設成本下,自然會選擇至少100kW、500kW以上的屋頂或地面型光電案,自然會捨棄小屋頂光電案;先前經濟部提出的《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已在今年11月底停止,吳心萍呼籲經濟部應延續支持公民電廠設置的任何優惠機制。

圖表顯示10kW提案核准比例最低。(攝影/林宜瑩)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詩婷則說明,日前行政院審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無論新建物、舊建築改建皆需加裝太陽光電;但她認為,既有屋頂設置光電的潛力也應被正視,應就電力、郵政、電信、縣市行政、文教等公有建物或工業區屋頂、農業設施、商業區及一般住宅屋頂等,進行詳盡潛力盤點;且對不同屋齡建物屋頂與可裝設面積不同佔比等情境,有更細緻潛力分析與現況識別,以掌握真正待開發卻未開發者。而系統商多捨棄小於15坪小屋頂,則應透過補助獎勵擴大民眾參與意願。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將超越燃煤發電,成為全球最重要能源;到2030年,歐盟也提高再生能源佔比從30%至45%,反觀台灣訂了2025年再生能源佔20%的目標卻無法達成,高茹萍直言這與一般公民的共識、參與不足有關;另外,太陽能光電申設流程繁複、麻煩、時程至少半年,應簡化行政作業、快速通審加速、提高公民參與,她建議能源局針對微型綠能屋頂(10kW)研議1個月內快速通過認證的標準作業流程(SOP),並開放線上無紙化的申請服務,也要將微型屋頂列入再生能源相關修法。

(攝影/林宜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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