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家暴能否分居?

(相片提供/Pixabay)

◉盧初

有一日跟弟兄姊妹交流,談及家暴。有弟兄宣稱,「被家暴」也不可分居。其論據:分居為離婚開啟一扇門;再者,暴力不止肢體,還有言語精神暴力,一旦開了先例,後續沒完沒了。

我則認為,固然不該輕易鬧分居。但,若是嚴重家暴,分居則有必要!按該處境,分居是為了雙方益處。被害者免除恐懼;加害者也免於落入「施暴」的試探,以免鬧出人命,後悔莫及。雙方討論,不了了之。
為免我思考有盲點,我請教處理過類似案件的牧師。他表示,家暴的定義可以很廣,從身體拉扯到使用器械攻擊都有,各國法律一般都有詳細列明家暴類型清單。同時,討論倫理議題時,每個案件處境都不盡相同,需要悉心衡量。例如,教會是否有適時跟進關心?夫妻相處模式如何?施暴者是否有歉意、願意被幫助……。

家暴能否分居?牧師說:「分居的目的比分居本身重要。」分居倘若秉持「各過各的,不想挽回婚姻」,分居並非良策。分居倘若是為「和好」做預備,拉開空間距離、免去情緒波動,雙方能夠好好為婚姻禱告(參哥林多前書7章5節),那麼分居是可行的。但,絕非一有肢體衝突就分居,老話一句:視情況而定。

夫妻分居,教會應有配套措施。除了牧師輔導雙方,教會肢體有難,教會的弟兄姊妹是否苦其所苦,陪他們走一段?分居時間長短如何判斷?沒有標準答案,明顯指標是施暴者是否願意「認罪悔改」。教會宜按照馬太福音18章15~17節的勸誡原則去幫助他。施暴者若執意不願悔改,則要進入教會懲戒。

在我看來,暴力絕不被允許。但輔導當留意,不可對「施暴者」心存定見,立場一面倒。確實有「被施暴者」言行挑釁,惹怒對方,他們也需要被提醒。為了深度幫助,得先還原真相,查問過程需要愛心、智慧,求上帝加添。懇求上帝安慰每一位在婚姻中被家暴者,也挽回施暴者。

婚姻預表基督跟教會的關係:基督愛教會,教會順服基督。但罪的緣故,婚姻充滿傷疤。感謝耶穌的寶血洗淨眾罪,福音大能修復破碎。願每段婚姻尊主為大,恢復上帝設立婚姻的美好。 (作者為神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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