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頻道】以愛為名的謝禮

(相片提供/Pixabay)

◉王贏志(台灣神學院道碩生)

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體制中,教會給傳道人謝禮,是為了讓傳道人牧會得以靠傳福音養生,所以謝禮存在的立意,是要讓傳道人無後顧之憂,可以專心牧會傳道。但謝禮的設立卻也存在著會讓傳道人落入將牧會傳道變成工作的試探,謝禮成為傳道人衡量自己牧會工作的薪資。此外,教會對於謝禮也會有諸如此類的謬誤,將謝禮與工資混淆,教會與傳道人的身分彷彿界定為雇主與受僱者。

本文期待透過哥林多前書9章1~18節保羅對於收取養生之物的理解,再思謝禮的內涵,特別是保羅在18節說:「這樣,賞賜於我是什麼呢?就是當我在傳福音的時候,我甘心給人免費的福音,為要能不去使用我因福音而獲得的權利。」(筆者自譯)這段經文透露出,保羅其實並不反對傳道人靠福音養生的權利,但更當以「免費的福音」為念。如果傳道人需要謝禮,只管安心地接受,讓傳道人在做工的同時,生活能得到飽足,這是符合保羅甚至是上帝的教導。但若知道傳福音不是自己擁有什麼,並且為要贏得更多人聽聞福音的緣故,傳道人因而甘心不接受謝禮,這對於保羅來說自然是更好。也就是說,無論傳道人接受謝禮與否,無關乎傳福音的核心,傳福音的目的是「為要與人共享這福音的好處」(23節)。這樣不僅讓傳道人得以再次正視起初受呼召的使命,並且讓教會重拾福音的本質是恩典。

怎樣看待謝禮?

關於謝禮,哥林多前書9章14節記載:「傳福音的人靠著福音養生。」雖然保羅說自己沒有使用這樣的權利,但也肯定這樣的需要。「謝禮」一詞不同於世俗的薪水,謝禮表明教會對於牧者委身的感謝之意。但謝禮對於傳道人也是很有張力的存在,一方面需要以此維持生活,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落入把傳福音當事業求薪水的動機。

除了從傳道人收受者的角度來看謝禮,也可以從教會給予者的角度來看。民數記18章21節記載:「至於利未的子孫,看哪,我已賜給他們以色列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為業,作為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酬勞。」(和合本2010版)上主揀選利未支派為以色列眾人在上主面前事奉,而這段經文清楚指出以色列的出產要作為他們事奉的酬勞。在現今的社會,傳道人在教會的事奉,猶如利未人在會幕中事奉,因此教會基於感謝傳道人的事奉,以謝禮表達感謝。而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體制中,特別是由小會來打理相關事宜,由小會代替教會會友來安排傳道人的謝禮。但也因此,謝禮夾雜在收授之間,教會、小會和傳道人對於謝禮的認知,就會影響其中各人對於事奉的理解。在這樣的人際網絡中,本文將首先專注於傳道人該怎麼面對謝禮。

謝禮之於傳道人,其設立固然是符合聖經教導,能讓傳道者不用有後顧之憂,但每個人對於謝禮的依賴卻不盡相同。謝禮可以是供給傳道人的生活費,也可能是教會給做工的人的工錢,但也有可能是個人無法輕易放棄,如瑪門偶像般的存在,端看傳道人如何看自己手中的服事。對於這樣的處境問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章1~18節,以他自身為例向哥林多人說明傳道人的權利與自由。

哥林多前書9章1~18節可以放到一個比較大的脈絡來看,將8章1節到11章1節視為一個大段落,則整個大段落以祭過偶像的食物可吃與否為問題討論的表象,並以節制與自由的平衡為問題的核心。開頭論述是從8章1節談到「知識使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最終保羅的結論則是:「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10章31節)在這樣的脈絡中,保羅插入了他個人如何看待收取養生之物(9章11節)的權利與自由。不管是希伯來聖經中利未人的傳統,或是當時希臘羅馬的背景,保羅都有權利去收取養生之物。

「在希臘羅馬世界裡,思想家和周遊的宣教師的謀生方式是下列四種中的一種:收費、受贊助、乞討、和工作。」(註)然而在這四種方法中,保羅卻是拒絕哥林多教會的贊助,選擇以支搭帳棚為業(使徒行傳18章3節),一來是為了避免因為「恩主制度」而攪進教會的黨派之爭,二來是因奉差遣者若不是能傳福音原沒有可自誇的。所以對於保羅而言,收取費用維持生計固然是他可以爭取的權利,但能傳福音本身已是更大的獎賞。

對於奉差遣的傳道人如何面對謝禮,在哥林多前書9章4~14節保羅給出了一個原則性答案,14節寫到:「主也是這樣命令,要傳福音的人靠著福音養生。」保羅首先以兵餉之於當兵者、牛羊奶之於牧養牛羊的人為世俗之例(7節),並另外以摩西的律法(8~10節)為經文傳統之例,皆在說明:「奉差遣的人有權利靠著傳福音收取養生之物。」而在現今的處境,這「養生之物」對長老教會體制而言就是謝禮,亦即牧者收受這些謝禮原是沒有不妥的。但保羅也特別點出謝禮的實質內涵,他以聖殿供職者、祭壇伺候者為例(13節),表明謝禮最重要是讓奉差遣者靠著福音養生。

認清謝禮的本質

既然如此,那保羅為何不靠謝禮來養生?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章15~18節中提出奉差遣者的賞賜:「這樣,賞賜於我是什麼呢?就是當我在傳福音的時候,我甘心給人免費的福音,為要能不去使用我因福音而獲得的權利。」(18節,筆者自譯)這節主要的動詞是「給」福音(θήσω τὸ εὐαγγέλιον),後面介系詞 εἰς 接不定詞(εἰς τὸ μὴ καταχρήσασθαι τῇ ἐξουσίᾳ μου)表目的:「為要能不去使用我的權利。」權利一字( ἐξουσία)同是4、12節使用的字。保羅對奉差遣者從傳福音得到飲食和謝禮權利的原則,強調奉差遣者向他人傳遞「免費的」福音,已經開始獲得比權利更大的獎賞。若教會、傳道人從權利來思考謝禮時,謝禮則成為利益交換;謝禮成為傳道人傳福音時的回饋,同時也會成為教會對於要求傳道人事奉的籌碼,如此則是將工作與「得權柄去傳福音」這賞賜本末倒置了。福音既是免費、白白得來的恩典,表示恩典是福音的本質,這才是可自誇的。

要更新對於謝禮的謬誤,唯有認知到傳福音本身才是賞賜。這麼說,並非表示保羅不需要工價(ὀψωνίοις,哥林多前書9章7節),而是他不以傳福音可得吃喝、不以靠福音養生等權利引以為傲;他知道,他能去傳免費的福音這件事本身就是賞賜。對保羅而言,賞賜就成為了「即便擁有因福音而來的(養生)權利但不使用(的自由),只求甘心去傳免費的福音」。所以保羅為了讓人可以不花錢得福音的緣故,他甘心帶職事奉,一邊以織造帳篷為業(使徒行傳18章3節),一邊認真作傳道人。

保羅給予奉差遣的傳道人謹慎的態度去面對謝禮,奉差遣者最大的賞賜是能傳免費的福音,能讓更多人共享這福音的好處,而謝禮的設立是讓傳道人殷勤傳福音時,能賴以福音養生。但,若錯把謝禮當作傳福音所當得的養生之物,甚至以謝禮來決定奉差遣者的傳福音使命,就是把謝禮當作那更好的賞賜了。

這樣的經文理解,對於傳道人拿謝禮的討論,讓傳道人得以檢視自己是在工作還是在傳福音。工作我們需要分辨目前的事物與工價是否相符,但奉差遣者重點卻是以傳福音為賞賜,得供給、得吃喝只是附加價值。同時,謝禮其實攸關教會,教會雖是謝禮的給予者,但藉由認識謝禮的本質,也能讓教會對於傳道人的期待回到傳福音的使命上。

註:引自《哥林多前書》(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Revised Edition)609頁。戈登‧費依(Gordon D. Fee)著,麥種聖經註釋。陳志文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20)。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